“房屋养老金”为什么不叫“房屋维修、更新和改造专项资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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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社会各界热议的焦点话题,除了不断“涨涨涨”的菜篮子外,还有就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推出的“房屋养老金”制度,这项全球首创的改革举措在民众中引起了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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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董建国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我国正积极研究并着手建立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及房屋保险三项制度,构建一个贯穿房屋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目前,“房屋养老金”制度先在上海等22个具有代表性的城市开展试点,在充分总结经验与成效后,将向全国范围推广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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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养老金”制度,这一听起来颇具温情的名字,正式的名称叫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购房者在购房款之外,需根据规定标准额外缴纳一笔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用以保障住宅及其配套设施的即时维护与长远更新。“房屋养老金”这一制度的出台,按照官方说的解释,目的是要提升居民住房的安全性、舒适度,以及延长房屋的使用年限,为居民营造一个更加安心、宜人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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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制度设计上,“房屋养老金”采用了个人账户与公共账户并行的双轨模式。个人账户来源于购房者购买新房时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款专用,主要用来保修期满后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而公共账户的来源则更多元化,包括每年按照土地出让收入的一定比例作为房屋养老金的公共账户资金;原有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运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增值收益,也可以作为公共账户的部分资金来源。还有是政府为了推动老旧小区改造而拨付的专项改造资金,也可以纳入公共账户等。公共账户的资金主要用于统筹全区域的房屋维修和养护工作,比如房屋日常强制体检、购买房屋安全综合保险等公共服务,以及支持一些大型维修和改造项目,特别是给维修基金不足的小区提供强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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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民众感到不解,他们在购房时已按照5%至8%的比例缴纳了房屋维修基金,为何还需额外支付所谓的“房屋养老金”,担心这是否构成了隐性乱收费现象。针对公众普遍存在的“房屋养老金”与既有维修基金功能差异上的困惑,官方进行了如下澄清:鉴于传统维修基金制度面临时间跨度大、资金难以长期维持的困境,特别对于年代久远的住宅,维修费用急剧增加,而可用资金却愈发捉襟见肘,难以满足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维护及老旧社区改造升级的迫切需求。因此,推出房屋养老制度,目的是填补这一资金缺口。这里必须重点强调的是:推行“房屋养老金”制度将严格遵循“不额外增加个人经济负担,不削减既有权益”原则进行。具体来说,房屋养老金制度里的个人账户,每位业主在买房时通过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经建立起来了,这次试点的重点是把公共账户建立起来。公共账户的款项来自于公共资金,由地方政府探索资金筹集渠道,不会加重业主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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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问我,既然称之为“房屋养老金”,那么是否会像个人养老金那样,到时给房主发放“房屋退休金”?对此,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是,“房屋养老金”与个人养老金在性质与用途上存在本质区别。前者专注于房屋维修与更新,不涉及任何形式的退休金发放;后者则是个人退休生活的经济保障。业主缴纳“房屋养老金”,并非是期待未来从政府那里获得经济回报,而是一种前瞻性的投资行为。这笔资金是确保业主所居住的房屋能够得到及时、专业的维护和更新,从而延长房屋的使用寿命,提升整体居住环境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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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认,“房屋养老金”制度改革是一项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的复杂工作,政府部门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向公众详细阐述“房屋养老金”的设立目的、用途及管理机制,以消除公众的误解和疑虑,促使他们自觉参与到这项改革中来。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房屋养老金”制度顺利推行,并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房屋的安全、舒适与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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