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卜快跑”的出现,既不是时候,也不是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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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卜快跑这种智能化出租汽车的出现,既不是时候,也不是地方,注定了其面临着更大的阻力,更多的不可知的社会风险。

说其出席拿的不是时候、也不是地方:一是,技术上还不够成熟,也不够全面,是一个典型的早产儿。比如: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如何报警、如何报120?更重要的是,如何设置警示标志,确保受伤的人,不会受到其他交通工具的二次伤害?这里,或许报警、报120,都可以很容易的解决,但由于是无人驾驶,设置交通警示标志,显然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情。如果不能及时的设置交通警示标志,那么在晚上,或者是在视线受阻的天气,以及夜晚,躺在路上的伤者很容易受到其他交通工具的二次伤害,这个问题不解决,很难说这事一个成熟的技术。

二是;社会法制和运行规范,根本没有任何的准备,也没有做出相应的调整或改变。比如,如何规范自动驾驶汽车,对路况和周边交通情况的观察和判断,观察的距离必须达到多少距离;对路边有遮挡物的情况下,对自动驾驶车辆车速的要求,以及遮挡物后面突然出现行人,刹车时间及距离等,都没有做出任何规范,一旦发生事故,将会出现法律空白。还有相关的消费者保护法,也没有做出相应的调整,及应对的规定。比如,对老年人不懂操作的消费者,怎么解决;语音上智能计算机系统能不能听懂全国各地的方言?出现这种情况,造成消费者权益受损,如何处理?再比如,夏秋两级,车上空调打不开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问题,如何处理?

三是;社会福利制度严重滞后,没有为劳动岗位大量减少之后的失业潮做出任何的福利保证。过去,我们的失业保险,是社会化大生产生产方式下的福利保证制度。在社会化大生产的生产方式下,并不会出现全社会,全行业全部就业人员的永久失业。而当智能化机器出现以后,必然会出现全社会,某个行业全部的劳动者,全面永久失业;全社会总的就业岗位,大幅度较少,而且是越来越少。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当前社会福利保证制度,必然会出现严重不足,甚至足以出现影响巨大数量人群的生存问题。这个问题不能妥善解决,将必然会出现颠覆性的大问题。而我们的社会,在这方面,显然没有任何的制度方面的准备,甚至不客气的说,决策层连必要的心理准备都没有,就贸贸然的将“萝卜快跑”推向了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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