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进展:上实发展索赔案获一审胜诉判决

一、示范性案例获胜诉

近日,继安妮股份和华鼎股份纷纷收到一审胜诉判决外,投资者比较关注的上实发展维权案也传来好消息,上海金融法院判决投资者获得一审胜诉,公司需向受损投资者赔付损失。值得注意的是该案是采取示范性判决机制审理,法院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原告损失进行了核定。目前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公司是否上诉仍不确定。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关于投资者关心的维权区间,根据法院判决支持的索赔区间为于2017年3月29日-2022年1月11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1月1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即可参与。目前该案诉讼时效尚未到期,投资者还可加入维权,适格投资者可在“股民索赔宝”公众号进行索赔登记。

二、财务造假引起股民起诉

该公司是于2024年4月11日收到了上海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违规事实为:涉嫌未及时披露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知悉其可能因控股子公司应收类账款存在不可收回等风险而发生经营业绩亏损。但直至2022年1月12日才在临时公告中披露上述事项。

涉嫌未及时披露订立的重要合同。2020年9月,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土地发展中心签订相关协议,初步约定土地收储范围等事宜,收储补偿总价暂估为9.3亿元,产生利润金额为9.0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利润总额(调整前为13.44 亿元)的67.19%。上述各方不晚于2020年9月9日完成收储框架协议的用印盖章。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其2016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2016年至2021年度,控股子公司时任董事长组织、授意、默许相关人员通过虚构合同、虚增业务实施进度、实施空转自循环贸易以及参与军民融合贸易等方式虚增年度收入、利润金额,从而导致公司连续六年财报造假。

基于上述内容从而引起投资者的维权诉讼,基于已有胜诉判决,投资者可放心加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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