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六百多块钱的事儿,滴滴拖了快一年了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

2018年8月27日零点起,滴滴顺风车在全国范围内下线。那在此之前乘坐顺风车,遇到问题到现在还没处理完,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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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5号,连云港市民刘先生乘坐滴滴顺风车,从南京返回老家连云港,车费150元。当车辆行驶到洪泽湖服务区附近时,与一辆卡车发生碰擦,撞上高速护栏,车身两侧都有受损,所幸车内人员没有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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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风车主报警后,警方将人车带离高速进行处理,结束后已经是当天晚上6点多了,刘先生决定从淮安洪泽打车回连云港,并将情况同时反映给了滴滴客服。刘先生说,滴滴客服当时表示,可以承担因事故给他带来的额外支出,随即他通过滴滴平台打了一辆出租车返回了连云港,打车费6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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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之后,刘先生就和滴滴平台沟通赔偿事宜。让刘先生感到不解的是,滴滴客服重大事故处理部门只愿意赔偿200元,并表示,这是他们的最高权限。虽然顺风车订单滴滴方面为刘先生做了免单处理,但200元的赔偿还是让刘先生难以接受。截至目前,距离事发已经快一年了,刘先生一直在尝试与滴滴客服沟通此事,得到的答复都是一句话:“我们会记录上报,会有专人和你联系。”此后,再无消息。

无奈之下,6月3号,刘先生将此事反映给了江苏新闻广播《苇泱在线》节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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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中,栏目组首先联系到了滴滴客服,工号215592客服人员客服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虽然查到了刘先生的来电记录与诉求,但无法回答为何此事一年后还没有解决,只表示将会再次记录上报,并有专人跟进处理。

栏目组此后将情况反映给滴滴出行公关部负责人管经理,他表示,由于相隔时间比较长,需要回去和相关部门调查了解情况后才能给栏目组回复。

法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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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滴滴平台与顺风车乘客是什么关系?

江苏六朝律师事务所丁明胜律师:

滴滴顺风车业务区别于滴滴快车、专车业务,是由滴滴平台发布与乘客路线相匹配的顺路车信息,所以,滴滴平台在顺风车业务中扮演的是居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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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平台是否应该全额赔偿刘先生的打车费?

江苏六朝律师事务所丁明胜律师:

滴滴平台理应对入驻平台的顺风车进行严格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其车况、交强险、商业险、营运资格等等。如果滴滴平台能否证明自己履行了审查义务,其对乘客就是一种居间服务,乘车过程中产生纠纷后,责任主体就是驾驶员或车主。如果滴滴平台无法证明自己很好履行了审查义务,那么平台应当对乘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换句话来说,就应该赔偿刘先生全额的打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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