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孕三个月婆婆也怀孕一个月了”,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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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评论蛮两极的,有站这个婆婆、不满楼主的:

四十多岁怎么了,想生一样生,这个年纪生的一大把,她的孩子她也自然能养得起,用这种“老不羞的”形容自己的婆婆你有没有想过自己未来也会老?生育自由不分年龄!话说回来,估计是为了多一个孩子分家产和她没有精力看孙子破防了吧!

每个人都有权自主决定自己是否要生育以及何时生育,这是基本的人 权和自由。这种决定应受到尊重和理解,无论是从法律还是道德层面来说,都不应受到批评或指责。

也有理解楼主,不支持婆婆的:

话题下很多人聊的都是“我有生孩子的自由!”——但实际上,问题的矛盾点并不在于此,而在于:哥哥/姐姐对弟弟/妹妹有不可推卸的抚养义务。

也就是说,无论是婆婆、还是亲妈,只要是选择高龄生孩子,且生完孩子之后自己没办法看孩子、带孩子,或者没钱养孩子,那么身为哥哥/姐姐的那个,就必须承担起抚养义务。

不仅要给这个弟弟/妹妹出钱、把ta养大,而且还得把屎把尿、半夜起床N次给喂奶、带着跑医院打疫苗看病、操心从幼儿园开始的上学问题、参加家长会、辅导ta完成各种必须要家长一起参与才能完成的作业.......

甚至连ta在学校里的早恋、霸凌/被霸凌等问题,也要各种操心。

这种“按头必须对他人承担义务”,是很多人怨怼的根本。

如果再加上“父母财产分配不公”,你把弟弟/妹妹一把屎一把尿带大,且还得伺候父母,苦累熬伺候了二十多年,突然有天父母要离世了,却偷摸把几乎所有财产,都留给了弟弟/妹妹,转头对你说:

“咱们是一家人,血浓于水。做人不要太自私偏激极端,你是老大,伺候我们、照顾弟弟妹妹,本来就是应该的。凭什么计较这么多?你为家里付出不是应该的吗?”

难道你真的能毫不介意、开开心心地继续一个人伺候父母终老,再把父母的几乎所有财产以及遗产,都送给弟弟妹妹吗?

就算你愿意,也得问问你的伴侣是不是愿意(这条不限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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