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岁半孩子被判给父亲,未婚妈妈“偷走”孩子打响抚养权争夺战

近日,未婚妈妈魏圆圆在微博自曝,年仅1岁半的儿子的抚养权被判给孩子爸爸,引发网络热议。魏圆圆称自己因“被骗才导致未婚生育”,生下孩子后发现男方与自己同居生子期间还交往其他女友。

新京报采访了当事双方,两人各执一词。

未婚妈妈魏园园称,双方是因为工作的原因于2016年5月份认识的,当时自己知道的情感状况是对方有个交往了六年的前女友,但由于男方父母不同意,所以男方和前女友分手了。

2017年2月18号,她发现自己可能怀孕了,后来男女双方的母亲见了面,谈了结婚生子的事情,并且男方母亲上门承诺了结婚的事情。

魏园园说,她和男方的关系破裂应该是在2017年10月中旬,那时她刚生完孩子10天,她看到了很多男方在她孕期中和其他女性的合照。

孩子在男方那里的实际状况是父亲长期出差,而男方的母亲还在上班,孩子基本是由保姆带着的,并且孩子在今年元旦的时候手骨折了。

魏园园在今年的3月1号把孩子接到了自己身边,当时没有通过孩子爸爸的同意。

孩子爸爸崔文(化名)称,当时确实是想和那个女朋友(指前女友)结婚的,但由于他母亲非常反对,所以他当时就很焦虑,因此特别需要有人可以倾诉,并且他认为,魏园园是知道这个情况的。

女方第一次告诉他关于怀孕的事儿的时候,他的选择是不想要这个孩子。他说:“有的时候这可能是两个家的选择。”,但他认为两个人不能这样凑合的过一辈子。

关于合照,崔文说,有一些照片的证据是不真实的,另外他也不知道魏园园是怎么获得这些照片的,他说:“有些照片其实已经不在了,我手机上都没有。”

崔文说,一转眼已经有80多天没有见过这个孩子了,“他生下来注定父母都不是在一起,他没有一个很完整的家。”

崔文说,他还是希望孩子能在自己身边,因为自己这边能给孩子的要比妈妈那边能给的多。

一审判决孩子归父亲抚养,女方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可以进行探视。

关于这个判决,新京报采访了一位律师,该律师称:“关于孩子抚养,一个总的原则就是孩子跟谁更有利于成长,如果像他们(男方)说的那样在海淀区有学区房,(男方)又是北京人有北京户口,而妈妈是外地人,在北京没有居住地(应该是指房子),没有户口,这可能不利于孩子以后受教育、上学等,这些方面是法院判这个孩子到底由谁来抚养的综合因素。”


对于崔文的说法,魏园园认为他在说谎,并且发了三条微博,给出了不少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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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男方跟媒体的说法,是我明知他“有真爱”的前提下“非要”追求的他,“非要”见他父母,他没承诺过我结婚,我自己“非要”生孩子,“非要”让他去跟真爱分手,生完了又“非要”扔给他养,现在又为了某种目的“非要”抢抚养权500

所以他一切都是被动的,就差没说是被我强奸的了,真是朵纯洁的白莲花。一切都是被逼的,只有抢抚养权倒是很积极主动,真是个阳光正能量的委屈boy。

我按照他的逻辑,捋了一下经过,感觉他现在除非证明我精神分裂,不然根本无法自圆其说。

本来我觉得感情上的前因后果,与争夺抚养权无关,不想过多的跟他计较这件事。

没想到男方下作到,屡次试图“污名化受害者”,以获取舆论支持。

那好,从现在开始,一切以证据说话。

现我提供如下聊天记录证据,尽可能的还原我们从相识到怀孕的感情状况真相,如有伪造,我承担法律责任。

图一:我跟男方在一起确定双方男女朋友关系当天的聊天记录,我曾截图发给我闺蜜告知其我恋爱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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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以前叫你“媳妇”,现在说你是“小三”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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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三、图四:我们曾经一起养过只猫叫“吉宝”,它是我们的儿子,那个时候我是“吉宝妈”,他是“吉宝爸”。现在我们之间真的有个儿子了,我反倒成了“小三”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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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五:2017年过年非让我退了机票开车送我回家,给我包了三个红包每个1000块,分别给我爷爷奶奶,爸爸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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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六:2017年过完年回来,特意安排了元宵节,正式把我介绍给他爸妈认识,我给他父母带了老家的特产,他父母请我吃了午饭晚饭,还一起逛了建材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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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七:2017年情人节,把我约在安贞门一家电影院看lalaland庆祝情人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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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我之前发过的男方写给我的明信片情书,情书有对应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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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另外两封纸质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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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二】男方阻止女方引产,拖延承诺的婚期。

我们当时把婚期定在2017年4月初,男方和其父母是在3月初当着面答应的,然后把我接进男方的按揭婚房待婚财产。

为什么要拖一个月?任何结婚都会谈到财产不假吧,按道理说男方这房子是婚前按揭,关注这个小号的很多都是@遇见吴杰臻 微博的吧,婚前按揭的,婚后我就是参与还贷也没产权,即使是这样,男方说去筹钱把贷款还了,再把婚前财产公证了。

我父母和我都觉得,现在怀着孕呢,要是对财产方面有争议,就要去打胎什么的,不是我们的初衷。人家能还得上公正就公正吧,我们也不图这个。就给了他这一个月的筹款时间。

然后呢,4月初男方舅舅去世了,就以此为借口拖延了4月的婚期,5月份又说去美国办绿卡,我就不干了,跟在美国的男方电话里吵了一架,坚决要引产,不接他电话。

于是男方找我母亲,就有了如下对话,这份证据是一审男方确认过真实性的,如果伪造我负法律责任。

另外,说我是为了钱非要生孩子的,这倒是男方一直以来想赢得舆论的一个思路,不过他肯定没我跟他要过任何钱的证据,只能靠小号和营销号造谣了500

哦对后来发现5月初人家是带“前女友”去美国浪漫去了,一边搂着一个女人国外游,一边劝阻自己承诺婚期的未婚妻别引产。玩得真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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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园园放了一个视频,是一段录音,可以听出录音中男方(好像是男方的母亲?)说:“你就是不想走,你就想在这屋蹭(住?)……”

女方则说:“你想多了,你要是现在跟我说可以把孩子带走我马上就走!”

附上视频连接

目前,男方微博@乌金扎西-兜儿没有相关回应。最近一条相关微博停留在5月1日,谴责女方“强行抢走孩子时,他连一件外衣和一双鞋子都没穿,你却抱着一个不到17个月的孩子在仅有几度的寒冷天气里跑,至他的健康于不顾。他从出生从未改变的生活环境,你却强行让他在过去62天里频繁换住所。”

并喊话说:“恳求你不要为了你自己的一己私利而不顾孩子的安全和健康,他本可以快快乐乐的在这个时间里接受早期教育、参加各种娱乐活动,你却把他一个人扔到了外地,不停的更换陌生环境。再次恳求你,能让他在正常积极的环境下成长吧!”


对于这个案子,@游识猷发微博评论说实在是不可思议。

她总结了一下现在了解的状况:

①男女双方未结婚。孩子如今都还不到两岁。

②生母有稳定收入,税后月收入一万七左右。

③生母有强烈抚养意愿。

④生父经常出差,将孩子单独交给保姆照顾,期间还让孩子骨折过。

​对于把孩子判给男方可能是因为男方有北京户口和学区房,所以对孩子更好的说法,游识猷说:

如果是真为了孩子好,就不该无视被许多科学研究证明的最基本原理——在孩子0~3岁左右,最最最需要的,是稳定的抚养人提供的稳定的照料与爱,是轻言细语,是温柔怀抱,是玩游戏时的欢笑。

这些,生母那边都有。而生父那里却没有。

而生命早期的缺爱,会留下长期的身心隐患。

发展心理学里著名的罗马尼亚孤儿院研究就发现,把婴儿放在福利机构里,即使获得了足够的营养,也会因为缺乏足够的互动与刺激,而留下终身负面影响。0~2岁间在孤儿院里呆得越久,受到的影响就越严重。这样的孩子往往压力水平一直很高,身心发育皆较为迟缓,注意力不容易集中,易怒,易冲动,容易出现行为问题……

对小孩来说,生命早期的爱与关怀是最重要的。

最后,她发出质问:“我国法律只保护有产者的利益吗?”

至于学区房与户口,何不按照之前判定的生母要给付的每月3000元抚养费,一次性折算18年的抚养费,然后把学区房的相应份额分给孩子呢?我国的法律只保护有产者的利益吗,对无辜的弱者,没有一丝丝回护吗?

整体来讲,现在男方的声音相对比较缺失,从女方这边给出的聊天证据来看,确实是女方比较占优势,而法院这个判决就非常谜了……毕竟女方月入一万七的经济条件,也不能说太差吧?新京报视频中感觉女方的住处条件也还可以。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截止到发稿,微博热搜话题#魏园园抚养权争夺案#已被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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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现在都不是讨论“穷人配不配生孩子”了,而要讨论“不够有钱配不配生孩子”?

哦,生还是可以生的,应该是“不够有钱配不配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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