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这陋习,一个司法解释就能搞定的事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像彩礼这种明显违法的陋习,解决它的正确做法,是加个司法解释,把索取彩礼,按敲诈勒索来定罪处理。还应该鼓励男方记录下女方索取彩礼的过程,作为定罪的证据。如此索要彩礼就是一种高风险的违法行为,明目张胆干就不容易了。那么现实中为何做不了呢,当然又是某些人不乐意推出这司法解释了。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