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在徐老板追着捶我的份上,我给他提供两个法律建议,供他参考

看在徐老板追着捶我的份上,我给他提供两个法律建议,供他参考:

1、如果这个借款官司打输了,下一步可以换个案由,到法院起诉不当得利。

所谓不当得利,是指对方没有法律依据,获得不当利益的行为。以不当得利为由进行起诉的话,也是此类案件的常见做法。而且,打不当得利的一个好处是,原告的举证责任会相对减弱。

如果你以借款为由进行起诉的话,你需要对借款事实的存在,进行全部的举证。

但是,如果你以不当得利为由进行起诉的话,一般来讲,你在证明向对方有转账行为后,对于这笔转账是否具有法律依据,对方也需要举证。相当于说,一部分举证责任会转移到对方身上。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便不太敢于直接按照举证责任规则,判决你败诉。

在实践中,用不当得利起诉的案件,大概有以下三个结局:

(1)完全胜诉。这种情况,一般是针对转账金额比较大,没有特殊含义,男方跟女方交往或者谈恋爱,有着明确的目标,比如想要结婚,但是最后没有结成。女方在此过程中,经常向男方要钱。在双方分手后,法院判决女方把一些大额的转账,还给男方。

(2)和稀泥式胜诉。这种情况,一般也是类似情形,转账金额比较大,但男女双方可能都有些问题,或者法官也是清官难断家务事,于是便和个稀泥,说酌情退个多少钱,判决女方归还男方一定的数额。

(3)完全败诉。这种情况,一般针对比较小额的转账,或者有特定含义的转账,比如1314、520等。法官认为两人恋爱自愿,转的钱也不多,或者属于恋爱特定含义的表达,最后判决驳回男方诉请。

虽然不一定能够保证完全胜诉,但我觉得至少比借款起诉的胜诉概率,要高一点。

如果用借款案由进行起诉的话,除非有非常明确的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很难打赢。因为举证责任全部在原告身上,而对于这种转账,定性往往非常模糊,你很难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是借款,最后很容易把自己绕进去。

2、如果不当得利官司打输了,可以再换个案由,以附条件赠与合同的撤销为由,进行起诉。

你可以找找自己跟对方的聊天记录中,有没有写过我这笔钱转给你后,你要干嘛干嘛的内容,然后对方回复好的。这种沟通内容,相当于形成了一个附条件的赠与关系。

如果对方现在没有干这个事,则相当于对方没有履行当时所应允的内容,赠与方可以要求撤销赠与,把转的钱要回来。

对于以上,先打1,再打2。因为如果你先打2的话,则1就打不了了。

先用不当得利,探探法院的口风,看准备怎么判。同时,在庭审过程中,也可以探探对方的应答。如果对方在庭审中表示,这笔钱是用来进行家庭消费开支的,则你可以抓住这句话,要求对方把家庭消费开支列出来,一起捋一捋,看对方的家庭消费开支,总共有多少钱。

假设消费了一个亿,则剩下的两个亿,便需要还回来。

如果对方说,这笔钱是赠与给她的,则你也可以抓住这句话,让对方提供赠与合同或者能够认定是赠与关系的证据。我猜测对方肯定提供不了,于是她便把自己给绕进去了。不一定100%会全部胜诉,但是至少法院在判决时,如果想判对方全赢的话,心里会心虚。

如果手里没有借款的证据,却去打借款官司,则源头就错了。

以上供参考。如果官司有转机,记得付我一点律师费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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