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虐猫与思想品德鉴定有关

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纵览全篇,与虐猫这种心理疾病有什么必然关系。

虐猫这种行为除去心理疾病,在美国或触犯美国法律,中国没有专门的反虐待动物法律,但已经有一些相关的法律和规定在实施。例如,《野生动物保护法》《畜牧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等,以及《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邮政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条文都对动物虐待行为有所限制,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一些地方性的法规和行政指导文件也提供了对动物保护的补充,如《北京市动物保护条例》和《上海市宠物保护条例》等。

拿美国法律论中国的事,是中国人习惯了美国法律?问题在出中国不是美国。

——这要么是西方挑起中国文化、法律、道德共识内讧的做法与希望,要么是名不符实以道德品质的名义,处于某种认知不严格行使公共权利,反对中国新时代公民道德用中国方式建设而不是用所谓普世的美国方式建设。

——要么是炒作的媒体根本就没意识到,招收研究生可以限制哪类疾病痊愈未痊愈,当前疾病类有没有这类疾病痊愈与未痊愈限制招录的规定?有权威部门出具的诊断报告吗?有司法执法部门的权威认定吗?

——所谓公权力机关“法有明确规定必须为之”,此类拒录的法律依据充分吗?是依舆论治国还是依法治国?

——因此拒录这种认知本身或就是考虑研究生能否到西方继续深造,导师的任务如果是为培养能去美国多少继续深造的研究生,当然不希望有这类美国法律虐待动物“前科”学生。或这些导师本身就是美国回来的“海归”。

所以,在专业课考试成绩第一名的前提下,东南大学与兰州大学如果以这位学生曾经有虐猫这种明显的心理疾病为名,也不顾这种心理疾病是否已经痊愈,对社会和他人有多大程度的必然危害,用所谓个人思想品德不合格为名,拒录这名本科生考研,是理由不充分也没有什么思想品质鉴定规定为明确依据的。

同时这种涉嫌泛化思想品德扩大思想品德鉴定自由裁量权力,涉嫌滥用思想品德认定权力的做法,连同这种虐待动物的变态做法,有关部门能否给出一个符合法律法规的认定?

如果有这样的规定,那么请问这个学生是如何通过所在大学本科生思想品德毕业鉴定的呢?要知道这可是毕业生毕业的必有内容,同时,该生是如何能通过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的呢?要知道如果有标准那都是一样的标准。难道东南大学和兰州大学各自有什么独特的特殊规定与该生所毕业的大学不同?同时这些国立公办大学或者民办大学不是在依法依规办学?

清华铊投毒中毒案,朱玲中毒后,你听说哪一个嫌疑人被哪个导师拒绝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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