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政府做足「听中央话乖乖仔」功夫

  澳门特区政府行政会上周五完成《订定在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陆地和海域适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的基本规范》法律草案的讨论,法案将送立法会审议。

  我们翻阅行政长官贺一诚《二零二四年财政年度施政报告》附录二的《二零二四年财政年度澳门特区政府的法律提案项目》,在特区政府计划将于今年年度内拟制及提请给立法会的十一项法律提案中,是没有这项《订定在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陆地和海域适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的基本规范》法律草案的。这也难怪,因为贺一诚是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向立法会作二零二四年度的施政报告的;而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是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口岸东南恻相关陆地和海域实施管辖的决定》的。虽然澳门特区政府在草拟贺一诚的施政报告时,已经获悉中央将会授权澳门特区管辖这幅「V型地」,实际上运输工务司司长罗立文去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在向立法会引介运输工务范畴二零二四年度的施政方针并回答议员们的问题时,就向议员们透露了好消息:澳门特区政府已向中央政府提出申请,利用珠海区范围靠近关闸约三千多平方米的 V型滩涂兴建轻轨东线。目前正在等待中央政府批覆这幅三角地,他对短期内获批感到乐观。但由于在贺一诚向立法会提交二零二四年度的立法计划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尚未审议通过相关决定,因而在中央尚未正式授权之下,也就不宜将此法案写进立法计划中。这是澳门特区政府「做听中央话乖乖仔」,尊重中央政府的表现。

  这是继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权澳门特区对位于珠海市横琴的澳门大学新校区,及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实施管辖之后,又一次授权澳门特区对原属于珠海市管辖的地段实施管辖并实行澳门特区的法律制度。其实,在此之前还有一次,是中央基于澳门特区兴建关闸口岸新联检大楼的需要,同意澳门特区向珠海市租赁拱北口岸至关闸口岸「三不管」地带中的一片地段,当然也是实行澳门特区的法律制度。后来,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召开的国务院第一百一十六次常务会议,通过了第665号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图》,调整了澳门特区的陆地界线,明确了水域管理范围,行政区域调整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行政区域界线包括陆地和海上两部分。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图》,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将澳门特区与广东省珠海市边界之间的关闸澳门边检大楼段,即澳门特区关闸以北至珠海边防检查站原旗楼之间用于兴建澳门特区新边检大楼配套设施的地段,划归澳门特别行政区管辖,亦即此后澳门特区无需向珠海市政府缴交租金了,而横琴澳门大学新校区,是需要缴纳租金的。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王灵桂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上述「决定」的草案的说明时指出,澳门特区政府正在推动建设澳门轻轨东线项目。这是澳门特区投资规模大、带动作用强的重大基建项目,也是社会关注度高、综合影响深远的重要民生工程,对改善澳门整体特别是关闸口岸附近交通将起到关键作用。如澳门特区能够使用该「V型地」地块建设轻轨东线关闸站幷连接关闸口岸,可显著缩短旅客通关的步行距离,并使轻轨东线具备向西延伸至青茂口岸的条件,也有利于对周边海域环境进行整体

  规划和整治。国务院港澳办结合该项目建设实际情况,会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委、司法部、自然资源部、广东省等有关方面研究认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对该地块依照澳门特区法律实施管辖,符合「一国两制」方针,也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实施管辖的先例可循。

  王灵桂副主任的「说明」,说到了澳门特区全体居民的心里。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权澳门特区对该「V型地」实施管辖之后,轻轨东线的关闸站,就可实施「A计划」而无需实行「B计划」,可以更为靠近关闸口岸,方便市民和游客,而且车站设计更为宽长,适应未来更多市民和游客过境通关的需要。

  而且,这也为轻轨东线延伸到青茂口岸提供了便利条件,因为轻轨延长线不会受到不是澳门管辖区的「V型地」的隔阻,而且还可沿用轻轨东线是采用地下形式,继续西延,避过地面的各种现有建筑设施,也不会对每日十多万的通关旅客造成任何影响,就像港珠澳大桥的珠海延长线,虽然经过两边口岸,但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对旅客造成任何影响那样。

  曾记否?前任特区政府在思考轻轨的关闸站址及走线时(当时是考虑西线),面对关闸口岸前的复杂地形地貌,真是「搲晒头」,只好提出在联检大楼内设置车站,及轻轨悬空走进联检大楼的方案,但被市民们认为是「行不通」。而在澳门特区获授权管辖「V型地」,及已经有港珠澳大桥的珠海延长线。及以盾构机掘进轻轨横琴口岸延伸线的先例经验下,以盾构机方式掘进轻轨东线的青茂口岸延伸线,就无需再「搲晒头」了。

  我们注意到,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和法务局局长梁颖妍在记者会中介绍《订定在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陆地和海域适用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的基本规范》法案时特别指出,根据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决定,相关陆地和海域用于轻轨东线,在澳门特区管辖期间,用途不可改变。

  这也正是澳门特区是「听中央话乖乖仔」,尊重中央决定的表现。实际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定」,就有「在本决定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内(即自相关陆地和海域移交管辖之日起至二零四九年十二月十九日止的租赁期内)不得变更上述区域的用途。」的规定。因而「法案」中的「用途不可改变」,就是执行上述规定。

  这与当年某些「偷步」做法,包括在中央尚未批准新城填海区整体计划项目的情况下就「偷步」进行「B区」的填海工程等。因而在特区政府向中央提出以放弃填海「D区」以换取填平「A区」与友谊大马路之间的海沟的申请时,中央就为了维护相关决定的尊严及权威性,没有批准。

  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中央对澳门特区的请求,是「黄大仙——有求必应」的。这除了是为了嘉惠澳门特区及广大「澳人」之外,也是为了向香港作出「乖仔有糖食」的示范。现在香港特区的某些表现比澳门特区「更乖」,因而澳门「乖仔有糖吃」的示范效应也就大为减弱,因而今后就必须老老实实地严谨执行中央的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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