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辜的未成年人是不是人?是不是未成年人?他们为什么得不到保护?

【本文由“沧海一剑客”推荐,来自《性侵女童的13岁男孩被送专门学校:该怎么教育,时限多久》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缩在被窝里
  • 稳定压倒一切,公正不值一提

法律领域的最高评价叫公正。相当于优秀。

及格水平叫公平

其他统一都叫垃圾

如何评价一个法律的完美这在中国以前来说其实无解的,因为谁也说不清楚。为什么说不清楚?因为我们的文化有断层。这对理工科是毫无影响的,甚至是非常有好处的,几乎没有任何掣肘。但是这对社会学领域来说是先天畸形的。

为什么是畸形的呢?因为社会学上,法律是依据法理而制定。而法理来源于社会伦理。而社会伦理与社会道德或者是公序良俗是一体两面。知道这个准则就知道问题何在了。我们的社会发展固然是很快,但是社会观念伦理其实变动太快,就像是没有根的浮萍。以前总是被各种公知带节奏,那不是他们有多厉害,而是我们的社会没有历史坐标系,坐标系是理工科的概念,在社会学领域其实就是价值尺度。以前公知左右中国社会的时代,公知的做法就是扭曲社会价值尺度。

这几年来中国兴起了文化复兴的趋势。这个趋势其实非常好,它的实质并不是复古。而是把今天的中国重新置于中国传统坐标系下衡量。这一下子可不得了了,以前还觉得不错的东西,放在拥有几千年社会实践的价值体系下重新衡量。还真是惨不忍睹,缺陷太多了。比如未成人保护的法律,这种只给犯罪方未成年人提供保护而漠视被害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律。实际上在法理基础上别说公正。连最起码的公平都没有做到。

那些被害的,无辜的未成年人是不是人?是不是未成年人?他们为什么得不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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