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基金会董事长:由「卡韩」变「绑韩」

  韩国瑜当选并出任「立法院长」后,在极为谙熟「立法院」议事规则的周万来秘书长的襄助下,主持院务尤其是几次有可能会引爆蓝绿冲突的议程上,都能够按照议事规则来公平公正处理之。因此,就连曾经「看低」甚至诋毁韩国瑜的某些民进党人,也说了一个「服」字。

  但民进党却仍然不肯「放过」韩国瑜,在韩国瑜依例接任台湾民主基金会董事长的议题上大做文章,意图阻拦韩国瑜接任该职务,使用了各种「卡韩」的籍口和手段。就连台湾民主基金会的官网,在游锡坤落选「立法院长」,失去出任台湾民主基金会董事长的法力依据,甚至还辞去「立委」职务之后,仍然高挂「董事长游锡坤」的网页。在民间舆论哗然之后,才将之扯下来,改为「代理董事长吴钊燮」。

  然而,由「立法院长」兼任台湾民主基金会董事长,这是有法例及惯例规范的。一方面,台湾民主基金会是仿效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而设立的,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是由国会议长「揸FIT」,因而台湾民主基金会的董事长理所当然也应是由「立法院长」担任。另一方面,从台湾民主基金会成立的那一天起,依其「章程」规定,也是为了拢络「蓝皮绿骨」的王金平,陈水扁委请王金平出任董事长;并依其「章程」规定,先后由民进党籍的「外交部长」陈唐山、黄志芳任副董事长。在王金平落选「立法院长」甚至不再参加「立委」选举后,才先后由民进党籍的「立法院长」苏嘉全、游锡坤出任其董事长。现在,游锡坤已经落选「立法院长」并辞去「立委」之职,韩国瑜当选「立法院长」,就应由韩国瑜出任台湾民主基金会的董事长。

  民进党人不忿并要阻挡韩国瑜出任台湾民主基金会董事长的其中一个籍口,是指控承认「九二共识」的韩国瑜在出任高雄市长时,曾经先后访问港澳和大陆,走进澳门和香港中联办的大楼,分别受到傅自应、王志民会见,当时民进党人就诋毁韩国瑜是认同及支持「一国两制」。因此,这次民进党人就「炒冷饭」,认定韩国瑜接任台湾民主基金会董事长后,必定会将台湾民主基金会引向迎合「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面去。为了「印证」这个莫须有的指控,还煞有介事地声称,王金平当年在担任台湾民主基金会董事长时,尤其是在马英九担任台湾地区领导人的期间,就利用台湾民主基金会肩负「两岸统合」的工作。

  但是,这些籍口根本不值一哂。一方面,依体制台湾民主基金会董事长必须由「立法院长」担任,不管他是否执政党的党员。另一方面,某些民进党人对王金平的指控也是毫无证据,因为其「章程」并无「两岸统合」的任务和职权,而王金平也确实是没有利用台湾民主基金会进行两岸交流的活动。即使是他当时有意访问大陆,也是坚持要用「立法院长」的名义,因而无法成行。如果他用台湾民主基金会董事长的名义,反而是可能已经背着「立法院长」的实质身份,踏上大陆的土地了。实际上,二零一二年,时任「立委」的萧美琴就是以「台湾民主基金会董事」的身份赴上海,参加「第三届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机遇和挑战」会议。

  退一步来说,即使是韩国瑜接任台湾民主基金会董事长后,果然进行推动两岸交流的工作,又有什么不好?一方面,民进党当局正在为因为拒绝承认「九二共识」而导致两岸制度性联络机制「停摆」而焦急,老是放话希望能够在「不设前提」下恢复两岸交流及协商。而台湾民主基金会带有半官方的性质,在承认「九二共识」的韩国瑜担任其董事长之后,倘若果然能够成为两岸接触的「第三轨道」,这岂非正好符合民进党当局的「合尺」?另一方面,在韩国瑜利用台湾民主基金会进行推动两岸交流的活动后,北京有可能拿掉给其「台独顽固份子的关联机构」的定性,岂不皆大喜欢?

  可能是某些较为理性明智的民进党人,也有这种想法,因而曾经激烈反对韩国瑜担任台湾民主基金会的声音逐渐趋弱甚至是「清零」。相反,有民进党籍「立委」声称,吴钊燮已经拜会韩国瑜,商量董事长改选的事宜,并透露将于三月底四月初改选董事长(「章程」规定,董事长出缺后应在三个月内补选),韩国瑜必定能够当选。

  当然,民进党当局也在担心,倘若继续「卡韩」,今后「立法院」在审查「外交部」的年度财政预算时,国民党党团将会与民众党党团联手,进行大幅删砍。

  某些民进党人的「变调」,理由是「遵守祖制」,亦即是由「立法院长」兼任董事长的规例。正是「祖制」导致民进党人「卡韩」破产,但民进党人却又要打出「遵守祖制」的旗号,进行「绑韩」的勾当。其诉求是,按照「祖制」,应由「总统」委任台湾民主基金会的执行长。倘此,就是继续由民进党人甚至「独派」人士出任执行长,等于是架空韩国瑜。

  民进党人为何先是要「卡韩」,后是要「绑韩」?有国民党籍「立委」揭发指出,在苏嘉全、游锡坤出任台湾民主基金会董事长之后,台湾民主基金会就成为民进党人的「小金库」,纷纷向其申请资助,包括游锡坤本人的儿子。他们担心,韩国瑜出任董事长,及由韩国瑜任命执行长后,会截断民进党侧翼及「政二代」的「财路」,甚至是「倒查」过去八年的资助帐目,将民进党「私相授受」瓜分台湾民主基金会预算的丑行暴露于世。

  不管怎样,《台湾民主基金会章程》第十条规定,「本会设执行长一人,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同意后遴聘之。执行长受董事长指挥、监督及综理本会所属会务,并对董事会负责。」因此,所谓「祖制」是由「总统」任命执行长的说法,是不经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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