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在银行眼里是流通力的体现,是一种衡量劳动价值、可以推动劳动力生产的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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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风水厂圭
  • 我心里一直有个疑问,“金融投资产生回报”和“马克思的劳动产生价值”是否有一定的不协调。

    金融投资难道是一种脑力劳动么?

    这一块一直没想清楚,为啥“钱可以生钱”,而且“生钱”的那么快。

    所以每次看别人说,要国家大力整治股市,就觉得这里并不能产生多少价值,只是投机倒把的多,真的需要很繁荣么?

你首先默认了一个大前提就是“钱具有价值”,而实际上货币是一种一般等价物,它起到的作用是衡量价值,本身不具有价值。假设你持有一堆面额上几百亿,但是不能抵押置换和流通的货币,那么它就起不到货币的作用,它就完全没有使用价值。所以我们说,离开实体的金融是没有价值的,所以所有的金融活动都必然是围绕生产经营活动展开的,这也就是为什么虚拟货币,挖矿行为是不被认可的重要原因。

货币的另一种属性实际上是契约合同,约定了必须要履行的义务和可以享有的权利。国家通过法律规定不得拒收法定货币,强制人们接受同一份契约。这份契约简单来说就是再一个社会中,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人可以通过付出劳动换取货币,也可以通过付出劳动换取别人的劳动成果。从契约角度来说,各种衍生的金融活动实际上就是各方对于契约所挂钩的生产经营活动所能体现的价值的判断,如果该经营生产活动能够产生更多的价值,那么天平上就需要放置更多的等价物,也就是股票/期货涨价,持有股票的一方也可以把股票兑换为货币或者劳动成果(分红等)。当然,这个价值判断是有可能出错的。

货币在银行眼里则是流通力的体现,毕竟本质上这就是一种用来衡量劳动价值、可以推动劳动力生产的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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