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的正义还有多大意义?

面对社会的不公平现象和司法的不公正裁决,人们常常引用一句所谓的名言聊以自慰:“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然而,这却是一句似是而非的名言,是被一些人篡改过的名言,并被别有用心的人用来忽悠那些被冤屈的受害者去坚信所谓的公平正义。据说,这句话的来源与以下几句英文有关:第一句是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拖延正义就是否定正义);第二句是:Never too late for justice(正义从不迟到);第三句是To delay Justice is Injustice(延迟正义就是不公正);第四句是Justice too long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正义被拖延太久就是否定正义);第五句是Justice is neither to be denied nor delayed(正义既不能被否定,也不应被拖延)。这几句英文被引入中国以后,就被扭曲成为一句莫名其妙的话语,大概正应了先贤晏子老先生的一番话:“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异也。”

古代中国的最高统治者治理国家,虽然也有所谓法律,但圣贤提倡的却是所谓以德治国。然而既有帝王“家天下”、“金口玉言”的专制,又有“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传统,于是法治往往沦为人治,不管法律如何规定,统统比不过帝王的圣旨。人治,正是专制的本质。中国传统文化中并不是没有法治的因素,诸子百家中的“法家”就是证明,但是,所谓的法律不过是帝王驾驭百姓的手段,“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不过是统治阶级麻痹草民的谎话空话。因此,对于“黔首”也好,“草民”也罢,公平与正义往往是遥遥不可及的。民谚所言:“衙门自古朝南开,有理没钱别进来”,就是明证。不要说普通百姓,就是那些有功于社稷的文臣武将,受冤屈死的也不在少数,比如岳飞、于谦、袁崇焕等人,就是其中的代表。袁崇焕死得多无辜,死得多惨烈,正史和野史都有记述,后人读之只能徒然慨叹。

前些年,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相继被纠正,引发巨大轰动,然而可惜的是,1996年6月呼格吉勒图被冤杀时还不足19周岁,直到2014年12月才被宣判无罪;1995年4月聂树斌被执行死刑时还不满21周岁,直至2016年12月才被改判无罪。可叹正义缺席太久了些,来得太晚了些,年青而无辜的生命因人为的过错而过早陨落了。

当下,有一句法律谚语“迟来的正义非正义”常常出现在中国法院的裁判文书中,表明法学界和审判系统正在纠正某些错误的说法。12月20日,又一起冤案得以纠正,曾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被判处死缓的周永刚在受尽35年的冤屈后终于等来了内蒙古高级法院的无罪判决。但是,这一天来得太晚了,人的一生能有几个35年啊!值得庆幸的是,年已53岁的周永刚终于活着等到了正义。纠正一起无中生有的冤案,竟然要耗费35年,果真是难,难于上青天。不禁要问一声,维护公平正义究竟有多难?

12月22日晚,清华大学“铊中毒案”的受害者朱令在经受了29年的折磨后不幸离世。29年的痛苦等待,她最终也没有等来正义。

正义若被拖延太久,正义还有多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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