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女教师被撞死,整治“老头乐”刻不容缓

来源/中国青年报

撰文/杨鑫宇

据极目新闻报道,近日,一起发生在河南南阳的交通事故,再次引发舆论对“老头乐”(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俗称)的关注。大约一个月前,刚刚毕业一年、年仅22岁的女教师小婵(化名)在出门买菜时,被一辆“老头乐”撞倒,随后拖行数米,最终抢救无效死亡。当时驾驶这辆“老头乐”的肇事者,是70多岁的老人李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显示,李某违反了三条规定,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然而,从事故发生至今,李某与家人既没有表达过歉意,也一直未就赔偿事宜与死者家属展开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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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个案的角度出发,李某对这场悲剧无疑要负全责。因为自己的违规行为致使他人死亡,本就十分恶劣,其在事后表现出的冷漠态度,更是令人不齿。依照我国刑法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另有律师就本案分析称,即便是超过75岁的老人,也应承担违法犯罪责任。对此,当地有关部门还应依法行事,一方面对肇事者加以处理,另一方面协助死者家属向对方追索民事赔偿,以此维护法治与正义。

在个案层面之外,此事也提醒人们:对道路交通安全而言,整治“老头乐”不是无关紧要的小事,而是生死攸关、刻不容缓的大事。此前,已有多地出台政策或规定,拟禁止或限制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尽管这类规定目前还没有在全国各大城市全面铺开,但限制此类车辆上路,已是大势所趋。这也是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护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要之举。

其中,北京市的动作最受关注,也最有代表性。早在2021年,北京市就提出要全面禁止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生产、销售与使用,并设置了两年过渡期。当下,过渡期已近尾声,北京将从2024年1月1日彻底禁绝“老头乐”。伴随媒体对北京市落实禁令相关情况的关注,不乏有网民呼吁本地有关部门效仿,各地清退“老头乐”的政策进程也有望加速。

禁止“老头乐”上路,既不是歧视老年人,也不是针对特定车辆生产企业,而是为了维护交通安全的“不得不为”之举。诚然,“老头乐”让不少人尤其是老年人,获得了一些出行便利,也正因此,各地才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对其采取宽容、默许的态度。但是,随着此类车辆越来越多,其造成的乱闯红灯、违规逆行、霸占车道、乱停乱放等问题也日益严重。

在造成交通事故这个问题上,仅在北京一地,去年就有138人因为“老头乐”造成的事故不幸身亡。还有一些“老头乐”在使用中被随意改装,存在电压过高、功率超标、无短路保护等问题,容易引发充电起火或车辆自燃。在这种情况下,倘若不对其严加控制,其潜在负面影响不可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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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由于有关部门对违规三、四轮电动车及其驾驶人无法参照汽车展开管理,其违法风险显著高于正规汽车,事后对车主追责也十分麻烦。而若与电动自行车相比,这类车辆不仅要占用更多道路资源,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危害也要大得多。上述事件中的这位年轻女教师的不幸遭遇,就深刻反映了“老头乐”的这两个弊端。

老年人的出行需求,当然值得社会重视,也需要得到合理满足,但血的教训已经证明:放任“老头乐”上路,绝非合理方案。

当然,在治理实践中,各地还需因地制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政策,不一定要急于求成,可以给予“老头乐”车主一定的缓冲。但是,长远看来,让危险的违规三、四轮电动车退出城市道路,是迟早要完成的社会治理目标。

澎湃新闻:“老头乐”理当退场,但也要做好过渡保障

近日,多地部门出台“老头乐”相关监管政策。北京市交管局再次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上海、江苏、安徽多地也都出台了限制性措施。从趋势看,“老头乐”离退场似乎已经不远了。

现在道路上的“老头乐”大多处于监管灰色地带——几乎没有任何规则能限制他们。随意购买、不用上牌、不需驾照,“老头乐”可以想停哪就停哪、想闯红灯就闯红灯,几乎没有任何约束、拥有“飞一般的自由”。

正因为“老头乐”开起来很野,所以交通事故也很多。公安交管部门2019年发布相关数据显示,近5年来,因老年代步车引发的交通事故高达83万起,其中造成1.8万人死亡、18.6万人受伤。而在2022年,对“老头乐”已经开始管控的一线北京市依然发生了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交通事故131起,死亡138人。

所以“老头乐”早已引发广泛关注。在微博上有媒体发起了投票“你支持全面禁止老头乐吗”,有45万人投票,其中27万都投给了“支持”。

笔者所在的城市遍布“老头乐”。每次开车最害怕的就是“老头乐”,它们到处乱窜、无法捉摸,在密集的车流里七进七出,交规什么不存在的。如果和“老头乐”发生碰撞,那很麻烦;但它们要是碰着汽车,多半就是扬长而去。

小区也是,“老头乐”停得到处都是,占了不少车位,关键是还不用交停车费。这也让很多车主觉得不公平,每年都有人集中到物业反映问题。

但即便如此,在那个“全面禁止老头乐”的投票中,笔者还是投给了“分地区情况吧,不适合一刀切”,这个选项也有13万票。“老头乐”当然让人烦躁,但它的名字本身已经说明了,它们是面向什么群体,又是解决什么问题的。

多数“老头乐”上都会写上一行字“接送孩子”。也确实是如此,大多数“司机”其实都是老人,每到上下学的时间,学校门口就“老头乐”扎堆。“老头乐”很大程度上也是一种民生需求,比如没有驾照的老人,或因为种种原因没有买车的家庭,他们接送孩子、日常出行其实都要通过“老头乐”。

甚至有年轻朋友也买了“老头乐”。原因很简单,住在郊区,地铁公交都不太方便,只能指望便宜又不用购车指标的“老头乐”了。

所以,“老头乐”的问题是存在的,但它背后的民生需求也是真实的;“老头乐”将逐渐退场没有疑问,但也应当做好过渡保障。

比如“老头乐”的禁行区域,是否可以有所区分,在一些交通不便、车流较少的地区,“老头乐”是否可以存在?再比如“老头乐”能否完善合规要求,在法治轨道上重新“上路”?这些可以从“老头乐”的生产规格着手,从牌照、驾照上进行规范,考虑给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留下一些空间。

此外,还有一些更长远的措施,比如规划建设更合理、便利的公共交通,推广安全性、正规性更高的微型电动车等等,通过这些举措去填补“老头乐”的市场需求。总之,为了安全,“老头乐”理当退场,当然,这个过程应该是循序渐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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