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稀泥没有问题,勇敢发声也没有问题,但不能别人头上绝不姑息,自己头上大和稀泥
【本文来自《“成都地铁偷拍事件”一审宣判:两女子不构成对男子的一般人格权的侵权》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卢诗翰:
给不理解这件事或者装作不理解这事的人说明一下,这件事核心争议在哪,为什么无法服众。
法院的判决书,放十年前是不会有这么多争议的
女方认为男方偷拍,大庭广众下诬陷男方,警方过来后证实没有偷拍,
起因经过结果很清楚。但考虑影响不大,警方往往选择和稀泥,劝男生大度一点。这件事差不多就可以和解收场了。
在过去,基层基本都是这个思路,既然事没闹大,那就退一步海阔天空。
但这两年,女权主义的思潮下,这个思路彻底被颠覆了
女权主义讲究的是“勇敢发声”,“姐妹共情”
和稀泥怎么能行呢?性骚扰必须零容忍,死刑起步!
你警方和稀泥?那就是不作为,是无视女性权益
你说证据不足?那就共情来凑,抛开事实不谈,男方难道没错吗!
但社会是动态的,共识也是会传染的,
全网营销号都在教你勇敢发声,必须发声的情况下,大众行为逻辑一定是受影响的。
你和稀泥,那我也和稀泥
你要你死我活,那我自然也一步不让
你认为性骚扰偷拍一旦成立毫无疑问要全网社死写,小作文连上十天热搜对吧?
那么诬告成立,毋庸置疑也得支付同样的代价,对吗?
既然成立了我社死,
那么不成立你社死,很合理对吗?
你要公平,那我就给你公平,并且比你想的更公平
甚至现在的标准都谈不上公平
当前情况是女方有证据男方输,
女方没有证据而男方拿不出证据自证清白,男方也输
史航案里有人甚至直说自己没证据,搞共情判案的
只有在男方作为被指控者,居然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清白这个极端情况下,才能赢
而这个案子,恰恰就让男方做到绝地翻盘了
我距离被诬告社死乃至判刑只差一步了,九死一生才逃得生路,现在都不要女方社死了,只要“和风险对应”的道歉和补偿,这很合理吧?
而法院依然在用过去的和稀泥思路,那当然会有争议
网上舆论也是如此
既然你天天喊零容忍绝不姑息,受害者要勇敢发声
那么现在被诬陷者勇敢发声了,你毫无疑问必须且必定得是支持的
这不是愿不愿意的问题,而是社会思潮的自洽性,
你要大家支持你勇敢发声,那么你至少也得做到支持别的受害者勇敢发声
想要什么权力,就得承担什么义务。
而如果,你认为
“不就一件小事,是女方先不对,但都认错道歉了,你干嘛揪着不放还闹那么大”
没问题,那么以后你再提什么“绝不姑息”“勇敢发声”的时候,
就不要怪人把你当笑话。
和稀泥没有问题,勇敢发声也没有问题
但不能别人头上绝不姑息,自己头上大和稀泥。
再说点实在的,刚刚我看见很多人说,这个判决会加速下个版本武士对决的速度
你们难道还没发现,这就是下个版本了吗?
这就是中国版的武士对决啊
当年日服情况是,被诬告性骚扰社死,斗殴却只是拘留,所以被诬告了直接开打,警方调监控查你斗殴的时候反而能证明清白。最后只吃斗殴的处罚。
而国服这个案子,放过去是什么后果?
有现成案例,就是张薇案
张薇案第一时间,警方可是抵达现场查明没有偷拍,双方和解收场的。
是女方在现场和解后,回去又发了小作文,这才有随后网上的舆论
从这个案例来看,这一次成都地铁诬陷案里,如果男方现场同意和解,
女方回头一波小作文,男方直接就要社死,到时候十个热搜几万转发各路大V下场,疾风暴雨般的网暴下,你能自证清白吗?
你唯一能赌的就是女方有道德底线,回去不发小作文,但你敢赌吗?
女方发小作文必定涨粉赚钱成为女性偶像,哪怕失败了也没有任何代价,这种情况你敢赌人性吗?
所以男方已经做了最好的选择,直接反诉诬告
你只看到反诉诬告的案子输了,
但你要明白,如果没有这波反诉诬告,到时候女方小作文一发,男方是必死的
现在哪怕输了,至少证明清白了。
这已经是目前环境下,最最优解了,没有更优的决策了。
日服是吃斗殴罚单但避免了被诬告社死的结果
国服是输反诉官司但证明了清白
被诬告了直接拿起法律武器反诉,处罚对方是没希望的,但至少避免被诬告社死的后果,这就是目前国服环境下的武士对决思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