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古代政权的合法性(一)

(一)上古时期,禅让制

中国的文明开化比较早。很早就从蒙昧的丛林社会过渡到了文明时代,并且非常注重讨论国家的合法性问题,也就是法统。凭什么你可以作为统治者治理这个国家,老百姓为什么要听从你的安排?如果作为统治者无法解释清楚其权力的来源,就会面临老百姓的质疑和不信任。这种尴尬反过来会导致其政权的崩塌和不稳定。

因此在上古时期的“五帝时代”出现了一套以“禅让制”为核心的政权合法性逻辑。这一时期也被称为“公天下”时代。“禅让”制度的核心思想是将国家政权,以部落人民共同推举的方式,和平的转移给有才能、品德好、大家都信任的部落首领。当这个首领离职后,再把统治权通过部落选举方式转让给另一位大家公认的贤德之人。这种“禅让”不以同姓或血缘为纽带,也不以某个领导个人意志为转移,评判的标准只有个人的贤德才智和老百姓的众望所归。

现在可查的最早记述“禅让制”的文献当属《尚书·尧典》载:"帝曰:‘格汝舜!询事考言,乃言厎可绩,三载!汝陟帝位。’舜让于德,弗嗣。"这简短的文字描述了唐尧经过三年考察让位于虞舜的事迹。《尚书》作为儒家的最推崇的经典,可以说是儒家政治思想的来源。因此在早期的儒家口中“祖述尧舜”,对“禅让”大加宣扬。《论语·尧曰》中记载,“尧曰:'咨!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舜亦以命禹。”《孟子》记:“孔子曰:‘唐虞禅,夏后殷周继,其义一也。’”。可见在孔孟时代,儒家眼里政治崇古的最高境界就是“禅让”。只有禅让取得的政权才具有最高的合法性。

战国时期的墨家提倡“尚贤”,非常鼓吹“禅让”。《墨子·尚贤》述:“古者舜耕于历山,陶河滨,渔雷泽,尧得之服泽之阳,举以为天子,与接天下之政,治天下之民。”

汉代司马迁的《史记·卷一·五帝本纪第一》中也记载“尧曰:“嗟!四岳:朕在位七十载,汝能庸命,践朕位?”岳应曰:“鄙德忝帝位。”尧曰:“悉举贵戚及疏远隐匿者。”众皆言于尧曰:“有矜在民间,曰虞舜。”尧曰:“然,朕闻之。其何如?”岳曰:“盲者子。父顽,母圈,弟傲,能和以孝,烝烝治,不至奸。”尧曰:“吾其试哉。”于是尧妻之二女,观其德于二女。舜饬下二女于妫汭,如妇礼。尧善之,乃使舜慎和五典,五典能从。乃遍入百官,百官时序。宾于四门,四门穆穆,诸侯远方宾客皆敬。尧使舜入山林川泽,暴风雷雨,舜行不迷。尧以为圣,召舜曰:“女谋事至而言可绩,三年矣。女登帝位。”舜让于德不怿。正月上日,舜受终于文祖。文祖者,尧大祖也。”

这种禅让制下的政权合法性,其实就是“公天下”。在民国时期衍生出了一个家喻户晓的名词:“天下为公”。

当然,对于禅让制儒家后辈并未一味的推崇,也有荀子德逆流质疑过禅让制的真实性。《荀子·正论》:“夫曰尧舜禅让,是虚言也,是浅者之传,陋者之说也。”

禅让制的特点是推选德才兼备、以身作则的人座位部落联盟的首领,他们没有特权,是社会和人民的公仆。这种方式不同于世袭制,它更看重的是继承人的德行和能力而非血缘关系,是“公天下”而不是“家天下”。各方诸侯以民主协商的方式推举国家领导人的作法。人们世代尊称尧和舜为上古先王,尧舜相传了:“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从形式上看,退位是在位君主自愿进行的,目的是让位给更有能力的人来治理国家。

这一法统一直维系到大禹时代,迎来了变革。大禹传给伯益,并没有给伯益实权,而是把实际权利留给了儿子启,大禹死后,启迅速诛杀了伯益,从此开创了家天下的时代。《国策》载:“禹授益,而以启为吏;及老而以启为不足任天下,传之益也。启与支党攻益而夺之天下。”大禹以其超越常人的威望将其家族做大做强,打破了氏族部落间的势力平衡,最终在其儿子启的时代,实现了血脉压制。

上古流行的禅让制,最终后被禹的儿子夏启破坏,代之以君主血脉为根基的家天下的世袭制。禅让制的破坏也标志着上古时期一个法统时代的终结。

(未完续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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