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规范宠物买卖,饲养的一点感想

我认为多去管理惩罚人才是正经,这是根源,搞不定人,花再多力气也是白搭,还让宠物承担起人的过错。要提高养宠贩宠门槛,增加他们的成本,这种成本不仅是经济上的,更是法律上的,信用上的。

有些不负责任的人自己都是阿猫阿狗,人模狗样的,还想着养宠贩宠。因此所有宠物都要植入芯片,载入买家,卖家,品种等必要信息,以便监管。

建议制定专门的全国性宠物法规,统一现在各地乱七八糟的地方性规定。成立全国性的权威宠物综合机构用于监管贩宠购宠养宠,掌握黑名单,制定禁养名单,制定养宠贩宠统一规范,收容以及处置(包括领养,施打疫苗,绝育,治疗以及安乐死等)流浪宠物,考核养宠贩宠人基本知识和法律法规,惩处养宠贩宠违规行为,发放吊销养宠贩宠证等,官方或半官方都行,强制全国所有宠物店必须加入,贩宠信息必须上传并全国联网。强制养宠人必须向该机构上报宠物丢失或死亡信息,针对非正常死亡的要予以调查防止为逃脱责任而虐杀。该机构经费可以向贩宠购宠人,宠物医院,宠物用品生产机构等专项征收,接受慈善机构或个人捐款,再就是违规行为处罚罚单等。

不想缴纳费用的养宠人那就去领养,领养可以免去该笔费用,并且在后续的医疗保健,宠物用品购买等方面提供适当补贴以鼓励领养,领养须定期上报宠物信息以便后续监管。该机构负责收容领养事宜可以建立全国联网的领养平台,供领养人选择,也方便各地收容机构根据收容情况互相调剂。

随着社会发展,应该把这一套继续向农村推广最终实现全国性的一整套宠物规范体系。只有提高全行业门槛,成本,他们才会正视贩宠购宠养宠不是简单的事,才不会一时兴起又一时放弃,真正负起社会责任来。不要觉得小题大做,鉴于我国庞大人口带来的庞大养宠规模,每年这些宠物相关事件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生态损失(流浪猫狗对鸟类以及其他动物的威胁等),生命健康损失(猫狗爪咬带来伤病治疗,乃至感染死亡等)等绝不是一个小数字,完全值得下力气去治理。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