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的概念:理解巴以冲突的基本问题
引言:
如何理解巴以冲突,这首先不是一个学术问题,法律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在中国的环境中,这更是一场认知战。我们中国人对于远离本土的、剪不断理还乱的中东问题普遍只停留在茶余饭后的闲谈,相关的知识与认识几乎处于空白或一片混沌。再加上官方的表态往往居于中立和稳健,因此对于各方势力来说,中国的舆论场就是一片可以实现初始占领的处女地。毕竟,即便我们未必能同远在中东的不同宗教、种族、政治体制的人们有某种命运攸关的共情,但我们依然有道德、良知与正义。各方势力正是利用着我们的道德、良知与正义来塑造我们的认知,让我们将远在中东的战局看作同我们的情感切身攸关的事物。
认知的塑造往往需要从我们熟悉的事物着手,例如在这次巴以冲突中,哈马斯对以色列的攻击在许多地方被描述为恐怖主义,这自然可以让我们想到新疆的分离主义运动与恐怖主义活动。又比如在塑造俄乌战争的认知战中,无数次人们将俄乌战争比作保家卫国的抗日战争。找寻与中国人相干的事物,建立通感,这种情感的连接纽带远比历史的叙述与理论的输出要更有影响力。
然而,即便我们看破了认知战的阳谋,毕竟也还对巴以战争究竟应该如何看待感到关心,这种复杂且艰不乱理还乱的民族矛盾、宗教矛盾与政治冲突究竟该如何理解,这始终困扰我们。我们应该如何提高我们的眼力和辨识度,理解这场战争最恰当的类比究竟是什么?我们固然赞同针对平民的杀戮是反人类,但另一方面来说,我们也会支持: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我们同样认可,原子弹底下无冤魂。然而,我们也承认,一切都应该遵守联合国安理会的决议。这些多重的,似乎同样正确的标准都可以适用于对巴以战争的判断中,因此我们才会觉得似乎每一方说得都有道理,最后的结果就是放弃判断与立场。
为了增加理解事件的困难程度,网上的声音喜欢把一切都复杂化。例如从摩西、巴比伦之囚的时候开始讲起以色列的历史,强调耶路撒冷作为三教的圣城所导致的这一问题的复杂性。又比如说会历数多次中东战争,联合国决议,细致到具体的版图划分等等。然而这些数据和资料同我们对于这一问题进行真正的独立思考与判断是彻底的两回事。因为所有的历史事实与过往资料的罗列都无法点出这一事件爆发以来给人们造成的精神分裂。
(一)漂泊的犹太人与以色列的国
下面我需要先对这个事情一些绝大多数人都忽略的事物先进行某种澄清。首先,犹太复国主义(zionism)与犹太人(jewish)之间,反对犹太复国主义与反犹主义(anti-semitism)之间,都有着非常清楚明晰的张力,绝不是可以等而视之的事物。现代以色列国家是一个彻底的人造国家,这种彻底性体现在,现代以色列是选择了土地以后,才建立的国家。与此同时,这个国家是在西方列强(包括苏联)的支持下,建国才得以可能。随之而来的是,这个国家的人口来自全世界的四面八方,他们来自不同的母国,有着不同的文化,受着不同的教育,来到了新月沃地。然而,来到新月沃地可等同于来到了美洲,新月沃地是人类文明最悠久的地方,也是犹太人最早生长过的地方,这便意味着他们必须要以某种方式将大卫王的后代这一标签传承至下一代乃至祖孙后代。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以色列这个国家的人造性,甚至要强于非洲国家那基于殖民地划分的任意,也要强于在新大陆上建立的诸多美洲国家。因为这些国家的土地是传承的,给定的,无非时间长短而已。而以色列国的土地是自己选择的。换言之,“在某某地方建国”这一表述对于所有国家来说都是荒谬的,因为“在某某地方”的状语是自明的,而对于以色列来说不是,至少在一开始不是。
正因为如此,在犹太人内部围绕“犹太复国主义”的争论才会永无止境,这之中的关键在于以色列国的性质与品质的问题。对于反对“犹太复国主义”的犹太人来说,他们认为属于自己国家的到来必然应当是上帝的奇迹,否则犹太人便应当继续漂泊下去。人为的干预上帝的奇迹,并以人迹取代神迹,是罪恶的。认同此种观点的犹太人属于最为虔诚且原教旨的犹太教徒,散布在世界各地。在他们心中,以色列国抛弃了上帝。
“犹太复国主义”的第二股抵触力量是以索罗斯为代表的,真正纯粹“开放社会”的支持者。作为犹太人的索罗斯是“犹太复国主义”的反对者,也是当今以色列政府的反对者。原因很简单,今天的以色列政府的意识形态极端反对他的“开放社会”理念。以色列国强调同质的犹太人国家,反对多元主义。正因为如此,今天的以色列政府在西方的知识界,尤其是左派的世界里评价很糟糕,包括西方世界的犹太知识分子。关于这一点无需过多赘述,没有一个同质的对以色列的暴行视而不见的西方。作为露天监狱的加沙,不仅中国人看见了,其实全世界的人也都看见了,而选择看不见的自然永远也看不见。
“犹太复国主义”同“犹太人”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张力,最根本来源于对“什么是犹太人”这个问题的回答。这个问题不是可以如此简单地在现代被化约为:“犹太人”究竟是个种族概念还是文化概念。“犹太人”首先肯定是个种族概念,但作为种族概念的“犹太人”无关痛痒。由于散居世界各地,除了圣经旧约以外,再也没有什么别的可以告诉“犹太人”,自己究竟是谁。散居世界各地的犹太人以各种不同的方式,或多或少的同当地的生活进行融合,从西班牙到中国,都有犹太人与本土文化融合抑或排斥的案例。然而,吊诡之处在于,对于犹太人来说,整本圣经都在告诉自己——自己是上帝的选民,这是决定犹太人之为犹太人的关键所在。如若我们将这一点排除出去,以习俗、文化、节日、食物、语言等我们惯常理解的作为一个民族的基石的东西来理解犹太人,便无法理解犹太人的认同根基。然而,作为“上帝的选民”的犹太人,也必然遭其他国家的排挤与迫害。流亡与漂泊,这般心态也同样奠定了犹太人之为犹太人的犹太性。换言之,犹太人如果放弃了宗教,以某种民族主义或现代自由主义立国,犹太人将不复为犹太人。
那么巴勒斯坦呢?巴勒斯坦是一个地名,自古罗马以来这片土地就叫这个名字。土地上的人近千年来虽然经历了王朝更替,但都属于阿拉伯人,或是穆斯林。当人们争论到底这片土地属于谁,问题并不在于谁曾经居住在这里,而在于过往那个居住在这里的人群,同今天这些自称是这些人群的后代的人之间的关系究竟是什么样的。
仅凭血缘是不够的。如果我们认为这片土地一直是巴勒斯坦的,以色列只是作为强盗掠夺了土地,就需要阐明100年前的巴勒斯坦这片土地上居住的人同今天这些巴勒斯坦人之间的关系,以色列人也同样如此。随后我们追问的问题是,此般的关系在什么程度上意味着国家/文明的传承,抑或是国家/文明的断裂。国家如同一条“忒修斯之船”,若干年以后,这片土地上的一切都经历过几次轮替以后,这个国家究竟还是不是同一个国家。在这里,“是”,究竟是什么意思。
要理解这个“是”,自然需要理解现代国家的生成的合法性来源,它不是不言自明的。我们自然不可以把汉朝人元朝人等同于当今的中国人,同样我们也不能把阿巴斯王朝统治下的巴勒斯坦与奥斯曼帝国统治下的巴勒斯坦等同于今天的巴勒斯坦,阿拉伯不等于巴勒斯坦。这一切质疑也同样可以针对犹太和以色列的国家合法性问题。但不等同于,也绝不意味着不是。今天所有的论争基本都聚集在“等同于”抑或“不是”这两个判断之间。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我们抽象的理解或发表某种主张,便会陷入逻辑的荒谬。例如说只有原住民才有声所主权的权利,那么即便是美洲原住民亦不敢说自己是真正的原住民,现在世界上任何土地上居住的人都不敢自称为原住民。又比如说,只有联合国承认的国家才有合法性这种观点,将会让我们间接地承认弱肉强食与凭强力所主导的秩序的合法性。
(二)以文明的视野决断正义
因此,我们必须要引入真正的文明的概念。正是文明的概念,使得我们不会将清朝与俄国在北亚和西域的争夺,与八国联军在中国的所作所为划上等号。也正是因为文明这个概念,我们才可以理解日本侵华是彻底的不义,而两次世界大战的欧洲战场只是列强之间的狗咬狗与分赃不均。
在这里,文明首先意味着一个“化”的过程,将外在于自己的人民及其土地化为自己的一部分,形成一种天下无外的世界,就是文明化,也就是文明的进程。这种无外的观念几乎同我们时常所说的古典文明的观念是重叠的,古典文明与帝国不存在具体的现实的疆界,也不存在凭借种族来划定那些人属于自己,那些人不属于自己。这些古典文明的概念都同今日世界的民族国家的概念有着天壤之别。
“化”依赖的力量自然包括强力与教化,两者缺一不可。“文明化”的进程往往意味着宗教、礼法、道德以及相应的一整套生活方式的跨区域跨人种跨体系的嵌入。外来于这片土地的一整套生活方式在经过了本地化以后,最终将这片土地上的人民及其土地化为自己的一部分,但他们依然且必然保留着他们的独特性。也许这套经历了本地化的宗教、礼法、道德在未来有会以一种新的方式进行新的扩张,这样一来又会有一轮全新的本地化。文明化的历程也正是宗教、礼法、道德不断本地化,然后再扩张,在本地化,再扩张的过程。
这必然要求宗教、礼法与道德具有真正的普适性、开放性与超越性。宗教、礼法、道德的普适性、开放性与超越性是决定高级文明与低级文明最为关键的标尺,也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区分伊斯兰文明、基督教文明、中华文明与美洲土著文明、东北亚游牧文明。所有的游牧民族与土著部落,无一例外都要经历一个文明化的进程,即便这些野蛮人武德充沛,但他们最终不可避免地被文明所同化。这不是任何令人沮丧的事实,恰恰相反,人就其本质而言,便是文明人,其基本的定义是:对一切神圣与超越的东西保持敬畏与谦卑,明了什么是礼义廉耻与是非善恶;更为重要的是,渴望超越自己肉身的可朽,将渺小的个体投入一个更大的精神秩序的建设之中。
当我们具有了文明的观念以后,我们才有善恶,才有了侵略者与保家卫国这些概念。任何对于文明的侵入,无论侵入者是另一个文明,某种亚文明或劣等文明,所有被文明浸染的这片土地上的人都有着义不容辞守卫文明的责任。这般的守卫是绝对正当的,根本正义的。这样一来我们显然可以看到,一旦我们承认中国是文明,那么抗日战争就必然是外来力量对中华文明的侵略。事实上,绝大多数的汉奸成为汉奸最深刻的原因在于他们认为日本才是真正的文明。以此类比今日的汉奸、俄奸等背叛者亦同样如此。
文明的基本定义是:文明化这片土地上的所有人,无外。所以抗日战争也就成为了人民战争。与此同时,世界大战的欧洲战场却没有正义,原因很简单,无论是德国、法国抑或是英国,其自身都不是文明本身,他们都只是基督教西方教会所分裂的产物。
与文明相对的概念是现代以来的一整套,伪装成文明的,伴随着资本主义特征的殖民主义。在过往,伴随文明传播最显著的特征便是帝国领土的扩张,这也同样等同于将这片土地上的人民及其土地化为自己的一部分。然而近代以来,列强的扩张往往伴随着剥离土地与人民之间的关系,将土地视为资源的总和,将人民视为劳动力与生产力的总和,这大概就是“异化”最生动的体现。如果在过往,帝国的领土扩张往往意味着文明的传播,那么近代以来伴随着资本主义特征的一切扩张主义和殖民主义都只意味着对于文明的摧残。以美英法为代表的列强惯用的作法便是在发展中国家扶植起自己的傀儡政权,通过教育传媒等精神殖民的方式笼络本地1%的精英买办,对本地庞大的人民进行奴役。广大的亚非拉土地上的人民是绝不可能和英法美的人成为同胞,这种区隔否定了天下无外,也就否定了文明。因此,亚非拉的民族解放运动便具有了天然的正当性,只不过这之中比较麻烦的问题在于,这些土地中,有的被文明浸染着,而有的土地上本就没有文明。
(三)伪装成文明冲突的战争
巴以战争是一场伪装成文明冲突的战争,实际上是文明捍卫自身的战争。
这一切关于文明的讨论,都是我们理解这次巴以冲突需要理清楚的先于具体问题理解的概念的澄清。什么才算真正的文明?现代文明究竟在什么意义上可以被算作文明?对于所有支持以色列的人来说,如果我们暂时将这之中的神学立场(诸如末世论与启示录相关的问题,这些问题亦相当重要,但更适合单独撰文讨论)放置在一边,单纯地以文明的视角来看,那么这些人的闭环逻辑自然是:现代世界才是真正的文明,所有的古典文明都是需要被现代文明改造的事物。以色列具有现代文明的所有特质,而阿拉伯人尤其是哈马斯这些宗教极端组织是野蛮的,是恐怖分子。
这种简单的闭环逻辑融合了18世纪的法国启蒙思想,19世纪的帝国文明论以及20世纪的人道主义思潮与宪政理念。但无论怎么说,想用这一系列的理论去裁剪一个只存在于理念之中的以色列无异于荒谬。因为不仅这套逻辑本身不可能自洽,更重要的是这完全不符合以色列人的自我理解。以色列国的立国根基是宗教,犹太人认同的根基是上帝的选民,而不是同世俗现代性进行和解,否则压根不需要以色列国的存在。
值得一提的是,支持以色列的人同支持乌克兰的人有着高度的一致。在俄乌冲突中,无一例外,这些现代文明的捍卫者亦会用自己的观念裁剪出一个抽象的理想的乌克兰,这些人广泛的活跃在中国的互联网之中。他们无法看见现代文明内部本身的张力与分裂,于是便只能用一次又一次的双标来掩盖自己的愚蠢与无知。道理很简单,即便是在西方世界内部,同时捍卫以色列与乌克兰的人亦少之又少。我们可以把西方世纪中的这两类人进行某种简单地划分:支持以色列、俄罗斯的人属于捍卫19世纪的西方文明,而支持乌克兰、巴勒斯坦的人则属于捍卫21世纪的西方文明。这两类人虽然在自己逻辑的内部形成了自洽,但就作为整体的西方而言,两方已处于某种水火不容的境地。远在大洋彼岸的中国人居然在帮助西方人调和他们自己内在的分裂与精神冲突,尝试着构建一种西方文明内部的历史的统一,那么他们展示出来的,便只是无尽的精神分裂与不自洽。
如果我们承认阿拉伯是文明,那么以色列自然是文明的闯入者,而不是文明内部争夺代表权的争斗,那么阿拉伯国家反抗以色列的斗争就有着天然地正当性。然而问题在于,以色列也同样是文明吗?伊斯兰文明为何不是以色列文明的闯入者?这显然是一个棘手的问题。犹太民族数千年来的确共享着某种深刻的精神符号,传承至今,然而犹太人失去的却是历史上的人民与土地的联结。这种最为深刻的精神传承符号也意味着自身同外界最深刻的区隔,流亡感、漂泊,等待着上帝的恩典重新为自己赐予土地,而不是以现代的民族主义或自由主义来抹除自己最深刻的犹太性,也许这才是犹太人真正的归宿。那么这样的一个以色列国又算什么呢?他自然只能算破坏反对文明的列强安插在中东的一枚钉子,那么伊斯兰国家将以色列驱逐出这片土地,自然发动的是光明的圣战。除非以色列使整个地区文明化,然而,这可能吗?
结语:现代文明的品质与中国的选择
无论是面对俄乌冲突还是巴以冲突,中国人内部天然会产生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这种截然对立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中国对于是否应该拥抱现代文明根本摇摆的姿态,这背后自然意味着对于现代文明的基本品质欠缺思考。现代文明的根本品质不是简单地可以被我们时常所说的一分为二地来看待。它的迷惑性在于,我们不得不使用现代文明的成果来解决民族救亡的问题,乃至未来实现未来的民族伟大复兴。现代文明的成果始终是民族生命力最重要的基石。然而,这是否意味着现代文明本身的品质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与国家精神风貌的塑造是同样值得追求的,或者说它是某种不可避免我么要沾染的东西。
现代化与现代性从来都不是一系列的抽象原则,更不是可以脱离文明与土壤讨论的事物。在此意义上,发展规律与历史必然性除了在实践之中可以获得以外,便没有什么地方可以获得了。当今流行的现代化与现代性的诸多研究,以及一整套的社会科学恰恰只是一种特定文明在特定时间的产物,文明的概念要比科学的概念更为广阔,更为深邃,也更充满着无限性。在没有对这些问题进行清理以前,我们无法理解现代文明与中华文明之间的关系,更无法搞清楚现代文明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这个问题之间究竟是促进作用还是阻碍作用。如果我们将这些问题想清楚,面对着各种纷繁复杂的国际局势的变化,恐怕就不会再陷入精神对立的内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