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美元霸权:建立国家间非主权信用货币的设想

原创:阿发

美国是当今世界唯一的霸主,拥有军事、科技和金融多方面的霸权,而美元霸权则是美国霸权的命根子。美国依靠二战后建立起来的美元霸权,不仅可以任意对他国滥施政治讹诈和经济胁迫,而且可以海量印发美元,收割全球实体财富。随着美国越来越多地将美元作为谋求地缘政治利益和遏制其他国家发展的工具,美元信用正在日益受到反噬。越来越多的国家渴望有朝一日能够推翻美元作为主要贸易货币的地位,以摆脱美元霸权的欺凌和压榨。

据媒体报道,美国财政部长耶伦在出席2023年6月于法国巴黎举行的新全球融资契约峰会期间,针对巴西总统卢拉关于在国际贸易中放弃使用美元并找寻可替代美元货币的呼吁,会后她为美元地位辩护时不无得意地宣称,各国目前很难找到一种可行的货币来取代几十年来主导全球贸易的美元地位。其言下之意即是:你们找不到一种可行的货币来取代美元,我就可以继续用美元来薅全世界的羊毛,谁也奈何不了我。

耶伦是一位经济学家,按照现有的西方货币经济学理论,可能的确难以找到一种可行的通用货币来取代美元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但是,如果跳出经济学家的视野和西方经济理论的局限,我认为创立一种可用于国际贸易的国家间非主权信用货币并不十分困难。

我是注册会计师。从会计师的视角来看,信用货币的本质,就是人类社会一种基于信用的债权债务关系。对于发行者来说,信用货币即是债务;对于持有者来说,信用货币即是债权。基于发行者的信用,信用货币的持有者可以随时随地让渡货币债权来交换自己需要的各种各样商品。有鉴于此,我们完全可以联合希望摆脱美元桎梏的国家,组建一个货币联盟,并在联盟内部定义一种统一的非主权信用货币,其币值与各成员国本币综合绑定兑换率,亦即此种货币与各成员国的本币都约定了相对固定的兑换率,各成员国可以在一定的限额之内相互发行此种货币,以用于各成员国之间进出口贸易的支付与结算。

由于此种货币是各成员国相互发行,并且只用于国家间贸易的支付与结算,不需要各成员国让渡货币主权,所以成立货币联盟的谈判难度较小。又由于此种货币与各成员国本币的兑换率相对固定,则进出口贸易的商品与服务以其作为定价尺度,也不存在任何困难。再一方面,此种货币并不直接取代任何主权货币,它将与现存的所有主权货币长期共存,因而也不会与美元霸权发生正面冲突。当此种货币影响力不断扩大,直至全球贸易都能接受此种货币之时,当前在国际贸易中发挥作用的美元、欧元乃至人民币等主权货币,都将不再占有国际贸易的重要地位。

为了方便后面的文字表达,先给此种国家间的统一信用货币起个名字,如果带一点中国风格,我想可以将其称之为 “万国通宝”,汉语拼音首字母的缩写为“WGTB”, “万国通宝”还可以简称为“通宝”, 汉语拼音首字母的缩写为“TB”。

我经过长时间的反复思考,设想了一个TB的运行框架,现在发表出来希望与有兴趣的网友展开讨论,看其是否真正可行。

组建万国通宝联盟

作为一种国家间的信用货币,当然需要联合若干经济上具有互补性、政治上互无敌意的国家组建一个万国通宝联盟(TBLM),通过共同订立TBLM规约来为TB的相互发行创建信用基础。组建TBLM这件事,还是由全球最大的贸易国中国牵头来办比较合适。在这个TBLM内部,无须像欧元区那样设立跨主权的中央银行,无须成员国让渡自己的货币主权,无须储备黄金或其他贵金属,也无须印制纸币。只要在TBLM内部设立一个跨国簿记机构,即可有效管理TB的日常发行与流通。由于不要求成员国让渡货币主权,无须设立跨主权的中央银行,而且也没有储备黄金及印制纸币的麻烦,这就使得订立TBLM规约的谈判容易在比较短的时间内谈成,今后新的成员国加入TBLM的谈判难度也不会太大。

但是,为了确保TBLM初期的稳健成长,尤其是为了能够扛住国际霸权势力各种阴谋或阳谋的无底线打压,初期对于入盟国家还是有一些基本要求的。诸如财政政策较为稳定、国内通货膨胀率较低、对外贸易有一定的体量且累积的贸易逆差不宜太大等等。此外,国际地缘政治因素也需要认真考虑,以防止有的国家入盟之后,一言不合就捣乱拆台,破坏联盟的团结与稳定。此外,不具有主权国家地位的单独关税经济体也不宜加入TBLM。

组建TBLM的首要问题是由发起成员国经过谈判共同制定联盟规约(TBLMGY)。规约的内容除了包括成员国的权利和义务、违反规约的处罚措施、联盟活动经费的筹措、联盟机构的设置及相关人员的遴选、理事会的产生办法、联盟大会的权限、理事会的权限、秘书长与秘书处的权限等等,还有很多其他问题都要尽可能地预先考虑进去。因此在组建TBLM谈判制定规约之前,有关国家还是需要组织一批专家先做一点深入的理论研究较为妥当。

比如说,TBLM理事会当中要不要设常任理事国?由于联盟机构的日常运行需要保持稳定性,设常任理事国确实很有必要。常任理事国不必拥有一票否决权,但可以没有任期限制。鉴于贸易体量较大的国家对TBLM的稳定运行和长远发展负有较大的责任,所以担任常任理事国最合理的资格要求应该是联盟内部进出口贸易额连年保持前五名的国家,而陆续数年进出口贸易额跌出了前五名的国家则应在选举轮换TBLM理事会成员时自动丧失理事会成员资格。

TB的币值及其与各成员国本币的兑换率

货币的基本功能一是商品交易的支付手段,二是商品交易的价值尺度。这个价值尺度不仅要有较高的稳定性,而且还要让商品交易的参与者易于把握,简便好用。

那么,应该如何规定TB的币值呢?规定1元TB的币值,人们的习惯思维似乎还是离不开“金本位制”。实行“金本位制”就要规定1元TB的含金量,但是,如果TB的持有人不能随时随地按照规定的含金量兑换黄金,“金本位制”就没有多少实际意义。自从1971年尼克松政府宣布停止履行外国政府或中央银行以美元向美国兑换黄金的义务之后,“金本位制”事实上就已经走进了历史。自此以后,美国政府连年寅吃卯粮,美联储不断海量地滥发美元,现在1美元的含金量到底是多少已经没有多少人关心了,但美元作为国际贸易硬通货的地位却仍然显得“牢不可破”。可见现在的信用货币并不必然与“金本位”挂钩。

如果我们跳出了“金本位”制的思维,则规定1元TB币值的合理方法也很简单。我认为,最现实也是简便易行的办法,就是TB币值与TBLM各成员国的本币综合绑定兑换率。具体做法是,中国率先宣布1元TB等值于1元人民币,其他成员国参照其本币与人民币的当前汇率确定TB与其本币的官方兑换率。当然,TB与各成员国本币的官方兑换率也可能需要通过TBLM成员国之间的谈判确定。

为了确保TB的币值与信用不打折扣,为了有效保障TB与各成员国本币官方兑换率的可及性,TB与各成员国本币的兑换必须顺畅无阻,这一点十分重要。具体要求是,各成员国都必须作出承诺,任何他国或本国持有TB的机构、企业或个人,都可以在本国无条件地兑换本币,且兑换的本币可以在本国自由使用,也可以自由地兑换其他货币汇往其他国家。各成员国均不得以外汇管制为由拒绝兑换。此外,兑换过程中兑换机构可以收取手续费,但必须不折不扣地按官方兑换率兑换本币。

设立TBLM簿记机构

TB日常运行的关键是需要在TBLM内部设立一个跨国簿记机构,亦即一个类似于SWIFT的TB簿记与清算机构(TBJS)。每一成员国的中央银行均可在TBJS中注册开立一个TB发行账户和一个TB存款账户,每一成员国的中央银行还可推荐若干本国商业银行在TBJS中注册开立TB存款账户。这样一来,TBJS便建立起了一套包含各成员国中央银行发行账户(债权账户)与大量存款账户(债务账户)的簿记系统,以便实时处理每天大量发生的TB发行与汇兑清算业务。TB其实就是一种纯粹的数字货币,在当前发达的信息处理与通讯技术条件下,这一簿记系统的日常运行应该不存在任何技术性困难。

各成员国中央银行推荐的商业银行在信用与业务能力方面应该具备一定的自身条件方可注册,此外各国商业银行的注册数量也应有所限制。至于注册商业银行以外的机构、企业或个人,均不可以在TBJS系统中开立TB存款账户。注册商业银行以外的机构、企业或个人办理TB相关业务,则只能借助于本国或外国的注册商业银行。

TB的多边发行

在TBJS之内,TB的发行其实很简单。简而言之,当甲国从乙国进口货物,甲国进口商需要向乙国出口商支付货款时,甲国进口商向本国的某注册商业银行(假定为X银行)提出TB的兑换或贷款申请,X银行则向本国中央银行提出TB的兑换或贷款申请,甲国中央银行随即向TBJS提出发行申请,经核准,TBJS便按其申请发行的TB额度,借记“TB发行~甲国央行”、贷记“TB存款~甲国央行”。当TBJS作出这样的簿记记录之后,甲国央行便拥有了一笔TB存款,随之便可以兑换或放贷方式授予X银行用于对外支付。若甲国央行以兑换或放贷方式实际向X银行授予TB存款,则须将TB存款汇给X银行,TBJS则根据甲国央行的汇款凭证作出借记“TB存款~甲国央行”、贷记“TB存款~X银行”的簿记记录。同样道理,如果其他成员国的注册商业银行及进出口企业需要对外支付TB而又缺乏头寸之时,均可通过本国央行申请发行TB以获得TB头寸,并授予本国的注册商业银行用于贸易支付。

成员国在TBJS系统内发行TB,相当于从TBJS获得了一笔不定期的TB贷款,这样的贷款原则上是要及早归还的,还款来源即是该国对联盟其他成员国贸易出口收到的TB头寸。该国出口商通过贸易出口收到的每一笔TB,都是要用来兑换本币以便在国内采购下一批出口商品,于是,该国某商业银行(假定仍为甲国X银行)通过本币兑换得来的TB头寸如果汇给本国央行以归还TB贷款,TBJS则根据汇款凭证作出借记“TB存款~X银行”、贷记“TB存款~甲国央行”的簿记记录。若甲国央行将此笔TB头寸用于对冲其TB发行余额,TBJS则根据还款凭证作出借记“TB存款~甲国央行”、贷记“TB发行~甲国央行”的簿记记录。

这里解释一下现代簿记所谓的“借记”与“贷记”的含义。人们根据常识也不难理解,资金的流水记录不仅要记录金额,还要站在簿记主体的立场记录资金流动的方向。收款与付款、借钱与还钱,记账的方向是完全相反的。为了区分记账方向,现代簿记将字义相同的“借”、“贷”二字定义为完全相反的“借出”和“贷入”两个记账方向。“借出”表示借钱给他人,应该记录债权的增加;“贷入”表示向他人贷款,应该记录债务的增加。相应地,他人还你借款也是“贷入”,应该记录债权的减少;你向他人归还贷款也是“借出”,应该记录债务的减少。按照这样的记账规则,TBJS核准了甲国央行的TB发行申请,站在TBJS的立场,相当于向甲国央行借出了一笔TB,即应在甲国央行的发行账户中记录债权的增加;而甲国央行通过发行得到的TB存放在TBJS,站在TBJS的立场,则应在甲国央行的存款账户中记录债务的增加。如果甲国央行将TB存款汇给了甲国X银行,站在TBJS的立场,则应在甲国央行的存款账户中记录债务的减少,同时在甲国X银行的存款账户中记录债务的增加。

各国央行也要建立自己的TB发行与存款增减的实时记录,也就是要在其国内本币发行的资产负债表及其簿记系统之外建立起TB发行的资产负债表及其簿记系统。各国央行自身的TB发行簿记系统记录的发行与存款增减数据与TBJS的记录应该完全一致,但记账方向则完全相反。TBJS还应定期与各国央行及时核对发行与存款数据,与各国注册商业银行及时核对存款数据,以确保不存在任何数据差错,这是对任何一间银行(包括央行与TBJS)业务质量的起码要求。

TB的日常汇兑与清算

在某个注册商业银行从本国央行以本币兑换或其他方式获得TB头寸之后,实际的货款支付过程还须该商业银行将TB头寸贷放或者兑换给本国进口商,并且为进口商将TB汇给他国出口商。该商业银行将TB贷放或者兑换给本国进口商,相关的资金流动由该商业银行自行作出簿记记录,而当该商业银行为本国进口商将TB汇给他国出口商时,如果采用汇付方式,则须通过TBJS系统汇付。根据该商业银行(假设为甲国X银行)的汇款凭证所指定汇入的他国某注册商业银行(假设为乙国Y银行),TBJS作出借记“TB存款~甲国X银行”、贷记“TB存款~乙国Y银行”的簿记记录。乙国Y银行收到汇款之后,在自己的簿记系统中将款项记录在本国某出口商名下。

为了降低国际贸易当事方所面临的信用风险,上述国际贸易结算的汇付方式以及托收方式一般情况下都是较少采用。当今国际贸易的结算方式较多采用信用证方式。而信用证方式的结算流程冗长。即使是汇付方式与托收方式,由于结算过程涉及到各国银行间多重的代理关系,结算时效也是相当缓慢的。即便如此,这些结算方式在防范国际贸易的信用风险方面所能发挥的作用也是相当有限。而TBJS由于货币币种单一、注册商业银行开户集中,因而完全可以把我国淘宝电商的结算方式移植其中,不仅可以大大提高结算时效,而且可以有效防范国际贸易当事方的信用风险,减少贸易纠纷,从而为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带来革命性的变革。

TB的限额发行

某一成员国在TBJS内部发行TB,实际上形成了对TBJS的负债。如果某些成员国对其他成员国一直是出口少进口多,累积贸易逆差会越来越大,这就需要不断增加TB的发行,对TBJS的负债也就越滚越大,这样一来,该国的信用风险也就逐渐升高,从而引起TBLM成员国之间的意见纷争,这对TBLM的健康成长极为不利。为了防止此种趋势的发生,需要对每一成员国的TB发行设置限额。具体操作可以按每一成员国对其他成员国上一期总的出口额度的一定百分比,按月或按季动态调整本期的TB发行限额。

在TBLM成立之初,每一成员国对其他成员国的上一期出口额度需要从各国海关统计数据中获取,这里面难免还会有一些扯皮的情况,而在TBJS运行了一段时间之后,各成员国上期实际收到的来自其他成员国的TB额度也就是它的出口额度,各成员国发行TB的限额,即可按一定的百分比与上期实际收到的TB额度挂钩。

TB的发行限额与出口额度挂钩,这是我的个人想法,也许还有更合理的挂钩指标没有想到。发行TB设置发行限额,肯定是十分必要的,否则,TB的信用将在很短时间内就会走向崩溃。设置发行限额也会大大简化发行的审核程序,每一成员国申请TB发行时TBJS记录的发行余额只要不超过限额,TBJS系统即可自动予以核准。

发行计息

某一国家的央行在TBJS系统发行TB,实即相当于向TBLM其他成员国借债,因此发行TB需要付息应该是天经地义的。至于利率水平如何确定,实行固定利率还是浮动利率,则要由TBLM成员国谈判规约时加以规定。与发行计息对应的是,TB存款也应计息,但存款利率要低于发行利率。发行计息与存款计息的利差,则可作为TBLM机构的日常经费来源。这样一来,TBLM也许不用成员国缴纳会费就可以筹集到自身的活动经费。

发行计息也有一种负面效应,即可能会降低成员国申请TB发行以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优先使用TB的意愿。为了鼓励成员国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优先使用TB,可以考虑设置一个免息期,免息期的长度以国际贸易结算一个周期的平均天数为宜。

在TBLM成长壮大之后,在TB具有了充分的流动性之后,也许需要利用利率政策来调节TB的流动性,届时,可能需要设立一个专家机构来为利率政策的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单向浮动兑换率

前面说过,为了体现TB的币值,TB与TBLM各成员国本币的兑换率是综合绑定的,用TB兑换各成员国的本币,必须执行固定的官方兑换率。但是,由于某些成员国的经济景气、物价水平及政府政策的波动或变化,有可能对TB的价值尺度构成不易察觉的影响,日积月累下来则会危害TB价值尺度的公允性。

克服这一问题的对策,我认为可以设计一种单向浮动兑换率制度。在单向浮动兑换率制度之下,TB兑换各成员国的本币,必须执行固定的官方兑换率,而企业及商业银行等民间机构以各成员国的本币兑换TB,则可以实行自由兑换率,这样便可以通过市场来客观地显现各成员国本币与TB的真实兑换率。如果某成员国本币的固定兑换率与自由兑换率的背离程度过大,超过了一定的限度时,TBLM就应该考虑调整该国本币与TB的官方兑换率。

TBLM伙伴

在TBLM运行了一段时间,TB在国际贸易中具有了一定的影响力之后,一些尚未加入TBLM的国家与TBLM成员国进行贸易时有可能愿意接受TB作为贸易结算货币,就像未加入欧元区的国家愿意接受欧元进行贸易结算一样。对此,TBLM成员国完全可以通过发行取得的TB头寸用于对非成员国的贸易支付,当然更可以用贸易收到的TB头寸对非成员国进行贸易支付。而愿意接受TB进行贸易结算的国家,几乎可以无条件地成为TBLM伙伴。

对于尚未加入TBLM的国家,TBLM热诚欢迎它们成为TBLM伙伴。凡是出口贸易愿意接受TB支付的国家及单独关税经济体,只要其金融主管机构向TBLM提交一份愿意遵守TBLM规约相关条款的备忘录,即可以成为TBLM伙伴,然后就可以推荐本国的商业银行到TBJS系统注册开立TB存款账户,以方便日常TB的汇兑与清算。此外,不具有主权国家地位的单独关税经济体也可以成为TBLM伙伴。

TBLM伙伴在使用TB进行贸易结算过程中应当享有非歧视待遇,其TB存款应当无条件地受到保护。TBLM伙伴还能以观察员身份参加TBLM大会。

投资便利性与贸易自由度

组建TBLM的主要目的,表面看起来是为了去美元化,但促进国际贸易的持续发展,不断增进各国人民的福祉,才是其真正的初心。因此,TBLM同时也应该是投资便利化联盟和贸易自由化联盟。另一方面,在TBLM运行一段时间之后,必然会出现贸易顺差国与贸易逆差国的分野。此时如果贸易顺差国积攒的TB存款派不上用场,不能用来对其他成员国进行投资,则必将对TBLM的继续存在与发展造成极大的危害。

为了确保TBLM成立之后的健康成长,在组建TBLM谈判制订规约的过程中,就必须考虑成员国之间的投资便利化与贸易自由化问题,相关条款必须写进规约正式文本或附加议定书中。投资便利化与贸易自由化的关键是消除各种不合理的贸易与投资壁垒,无条件地给予外资非歧视性的国民待遇。对于消除贸易与投资壁垒、给予外资国民待遇诚意不足以及过往表现较差的国家,应当谢绝入盟。

TBLM的健康成长还要求投资便利化与贸易自由化真正落到实处。为此,对于成员国违背规约,造成他国企业利益受损的行为,TBLM不能一直无所作为。当TBLM成长发展到了某个阶段时,可能需要成立仲裁机构乃至TBLM法院。经过仲裁机构的裁决或法院的裁判,利益受损方应能得到赔偿,并可对违背规约方给予警告、罚款、暂停TB发行权乃至逐出TBLM的处罚。

TB流动性与贵金属担保发行

在TBLM内部,TB的发行是由成员国国家信誉背书的信用发行。为了控制信用风险,必须设置发行限额,这是毫无疑义的。但TB的限额发行充其量只能解决TBLM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支付问题,却无法像美元那样为国际金融市场提供充分的流动性。为此,当TB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影响力,并在国际贸易中取得了较为稳固的地位,国际金融市场需要TB具有充分的流动性之时,TBJS就应当在继续保持信用发行方式的同时,推出一种贵金属(黄金)担保发行方式,方可为TB进军国际金融市场提供坚实的后盾。

贵金属担保发行不同于“金本位”制,这种发行不规定货币的含金量,也不承担兑付黄金的义务。贵金属担保发行仍然需要设置发行限额,但发行限额是直接与贵金属(黄金)担保品的市场价值挂钩的。

用于担保的贵金属(黄金)应当交存于TBLM才是有效的担保,而TBLM必须建造洞库才能安全地储存这些用于担保的贵金属(黄金)。因此,当TBLM成长壮大到了一定的阶段,我国可以考虑在中东部交通便利、周边没有军事设施的山区,选择一块面积适宜的土地捐给TBLM,用以建造储存贵金属(黄金)的洞库,TBLM总部也可以驻扎在此。

TBLM的包容性

TBLM是一个完全开放的系统。早期为了确保TBLM能够行稳致远,对入盟国家是有一些基本要求的,诸如财政政策较为稳定、国内通货膨胀率较低、对外贸易有一定的体量且累积贸易逆差不宜太大等等。这些要求其实是获得TB发行权必须达到的要求,因为早期入盟的国家是一定要有TB发行权的。而当TB在国际贸易中站稳了脚跟,拥有比较稳固的地位之后,入盟的国家不一定能够马上获得TB发行权,获得TB发行权必须达到的要求应当一直坚持下去,但入盟的条件完全可以大幅度放宽。

TBLM并不排斥成员国使用现有的各种主权货币进行贸易结算,无论是对其他成员国还是非成员国。与此同时,TBLM也鼓励联盟成员国之间的贸易结算优先使用TB,并且鼓励成员国在与非成员国的贸易结算中使用TB。TB将与世界各国现有的各种本币长期共存。

虽然当今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希望尽快终结美元霸权,但是,如果美元霸权突然崩溃,给世界经济带来的混乱与危机将是任何国家都无法承受的。TBLM的建立,使得国际贸易的支付手段多了一种选择。TB的出现,并不会对国际贸易中的美元地位立即产生太大的冲击。TB只是以其非主权信用货币的特质所自带的公平性与便利性吸引世界各国的选择,从而促使美元霸权逐渐退潮。美西方的政治精英们应当认识到,国际贸易的支付手段从贵金属发展到金本位制,金本位制演变为主权信用货币,乃至主权信用货币向非主权信用货币的演变,是一种历史发展趋势。

TBLM的建立,也在很大程度上避开了人民币与美元的正面冲突。在当前去美元化的浪潮中,很多人都以为,只有人民币才是唯一有希望在国际贸易中取代美元地位终结美元霸权的货币。但是,如果想要取代美元地位,人民币必然要重走一遍自布雷顿森林会议以来美元所走过的道路。首先,中国要大量储备黄金,以使世界各国建立起人民币等同于黄金的信心;其次,人民币必须海量发行,以取代美元在国际金融市场的流动性。而人民币的海量发行,必然会给中国带来巨额国际贸易逆差和永久性地去工业化的后果。除此而外,人民币在与美元争夺国际贸易主导地位以及为了保住国际贸易主导地位过程中,还必须拥有全球军事霸权作为坚强后盾。然而,中华民族天然就没有欺凌他国掠夺他国的基因。所以,人民币取代美元实际上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如果有的国家想要中途退出TBLM,只要还清TBJS账面反映的TB发行余额即可退出。归还发行余额缺少TB头寸的,可以用本币向拥有TB存款的国家兑换TB用以归还发行余额。没有TB发行余额但却拥有TB存款的国家退出TBLM之后,结余的TB存款仍可留在TBJS系统继续使用。退出TBLM的国家仍可以成为TBLM伙伴。

如果有的国家发生了国家分立,如果其央行未有分立,则TBJS账面反映的该国分立前的TB发行余额(债务)由未分立的央行承担。如果该国央行也要分立,则该国分立前的TB发行余额(债务)按照其央行净资产的分配比例承担。

☆ TB的试错成本

现在我们已经可以看出,TB作为一种国家间数字化的信用货币,原理其实是比较简单的。这里我还想强调的是,TB的试错成本也是相当低廉的。

有人可能会问,为什么在文章末尾还要讨论TB的试错成本?这是因为TB的原理过于简单,世界各国的金融界人士可以说一听就懂一看就会,难免就会有几个国家想搞一个货币联盟(假定货币联盟名称仍为“TBLM”)尝试一下。但是,由于地缘政治、内部团结、执行能力等方面的原因,有的货币联盟搞了一段时间可能就搞不下去了,只能散伙。其实散伙也不要紧,只要做好两步工作就可以了。第一步,TBJS平日收取发行利息的结余,按各国付息的比例分配,退还给付过利息的各国。第二步,那些TB发行余额尚未还清的国家如果没有TB头寸,可以用本币向拥有TB存款的国家兑换TB,以还清发行余额,由于TB发行余额与TB存款在总额上始终是相等的,所以,TB的发行余额还清之后,TB存款也就被全部兑换完毕,这样也就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了。

        由此可见,搞一个货币联盟即使搞不下去散伙,也就相当于几个国家在一起搞了一段时间的一揽子本币互换,试错成本几乎为零。TB的本质其实就是一揽子本币互换的中间体。不过这样一来,想尝试一下的国家可能就更多了,估计美国人想拦也拦不住。在世界各国去美元化的大潮推动之下,很有可能会形成到处举义旗,遍地起狼烟的局面。于是,有的国家可能会感觉手中的美元没什么用处了,要求按照布雷顿森林会议确定的美元与黄金的兑换比例向美国政府兑换黄金。如若出现此种局面,相信天天把“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挂在嘴上的美国政府应该会率先垂范,一万年也要恪守布雷顿森林会议确定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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