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自治是历史传统,但现在这种传统失去了历史内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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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自治是历史传统,但现在这种传统失去了历史内核。

从实施郡县制后,朝政不下县成为传统。乡村社会局面都是由乡贤和族长们协同维护,而许多乡贤又是致仕官员,通过这些退休还乡的官员把底层社会与朝政联系起来。而乡村与朝政的另一面则是通过科举从各地向朝廷输入人员,并形成循环体系。

清朝末年废除科举后,乡村向上层社会输入人员的道路随之断绝,而城市生活的便利也让高收入人群迁移到城市,乡村慢慢成为土豪劣绅的地盘,良好的村社传统逐步变成弱肉强食,两级分化的局面。

虽然经历了很多变故,善于逐利的人在农村总能获得地位和权力资源。过去如此,现在依然如此。现在虽然推行村民自治管理,但由于手中丰厚的资金和人脉,要想争取有关人员的青睐和支持并不是难事。

过去,还保留农业税时,税金走向并不是国库。全国农业税进入国库的比例小到可以忽略不记,而税金大部分作为征税成本被乡镇政府截留了,也就是说,农业税养活的是乡镇一级政府。停征农业税后,广大农民减轻了部分负担,中央政府也获得农民的赞誉,但乡镇一级政府则断了财源,只能以各种名目向农民摊派费用,农民依然承担绝大部分,压力不小。

乡镇政府需要村级管理人员分担压力,并替乡镇政府向农民宣传政策和解释征收各项费用的理由,这些村级管理人员没有人发工资和奖金,如果这些人员将公共资金收进自己腰包,也只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权当这些村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了。

村级管理人员不是政府官员,但在农民眼里,他们代表的就是政府,这种责权利不明确的结果就是农民永远对政府政策持怀疑和保留态度,这怪不得农民,肯定是哪个环节存在问题,如果不解决,农民就永远被类似的问题所困扰,中央的惠民政策就不能收到最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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