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赞同生活质量高于生命长度这个观点,至少是有质量有尊严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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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粹有感而发,说说我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故事。4位老人家都是同龄人,上个世纪20年代生人,全是离休干部,为新中国建设添砖加瓦奉献了半辈子。
爷爷奶奶去得早,爷爷60+得肺癌去世,奶奶70+得了肺结核去世。爷爷去世的时候很可惜,算是半个医疗事故,当时还算年富力强,却一下子就走了。从此以后奶奶郁郁寡欢,一直思念爷爷,坚持了10年可惜也没见到他孙子参加工作,只看到他考上大学,就郁郁而去了。
外公外婆高寿,活到了95+。外婆去年去世,享年95岁,外公仍健在,虽只能瘫在床上,可至今仍半头黑发。其实85岁之前两位老人家的精气神还是很好的,90岁的时候外婆甚至还能自己乘公交去买菜。
但是患上阿尔茨海默症之后,两个人的生活质量直线下降,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失禁,常常呓语算是轻的,更有甚至半夜开门离家出走。我母亲整整陪护了10年,把屎把尿,甚至一晚起夜3-4次,最终也坚持不下去了。我自认为我是做不到我母亲的水平这个样子的,而且作为小辈,看到曾经硬朗的外公外婆,如今只能瘫卧在床胡言乱语,心里头是非常不好受的。
我曾外祖母在上个世纪90年代左右得了癌症晚期,那时老人家已经95+,直接就决定不救了,回家。听外婆说,曾外祖母生命最后的几个月在家里,半夜睡觉疼醒的时候,为了不吵醒别人,暗暗把被子都咬破了。每天疼得不行,仍然要求洗澡更衣,收拾的齐齐整整的跟家里人一起吃饭。
我个人不喜欢王老板,也不知道王老板是在何种语境或状况下说出以上论点,但是我赞同生活质量高于生命长度这个观点,至少是有质量有尊严的活着。
是人都会留念生命,但是放弃生命这个决断,应该是由当事人决定的,而不是由他人评判,不然跟杀人凶手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