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内由于财产争议引发的家暴和强奸问题,真的现在就是不知道怎么收场好

【本文来自《订婚回门宴后婚房发生关系,第4天女孩控告被强奸,家属称女方想要20万和房本加名》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sven_shi:

这些年婚姻财产类的强奸案很多,而且完全没有固定的司法尺度,所以就不知道怎么和大家介绍里面的案子。类似“订婚发生关系后第4天女孩控告强奸”这样的案子大家都觉得受不了,讲那些儿媳为了钱和公公发生关系然后告公公强奸的,女婿和丈母娘因为房产问题争议强奸的,大家就更加接受不了了。

这案子其实案情很简单,就是男女间谈好价码准备结婚。男方已经付了部分预付款。接着双方发生关系后,女方要求男方提前付款和房产加名。男方家里没同意,女方报强奸。给男方定罪的,是女方妈妈把男方拉进去一对一的录音。报案后警方站女方。讲的也很清楚,男方提前把钱给了,这案子就算了。后来男方家里不肯给,所以把他当强奸犯抓了,现在就要判刑了。

正常情况下这案子接下去就是男方变成强奸犯,预付的10万块彩礼也要不回来了。

大家看这些案件很多都是第一次,所以没什么概念。像我坦白讲这些年都看麻木了。我给大家讲一个案例就行。大家搜索环球网的“刚刚结婚两个月的儿媳报警称被公公强奸了,结果警方却把儿媳妇给抓了,这是咋回事?”

简单说就是一个女孩子拿到彩礼登记结婚后,跑去和男方爸爸说愿意发生边缘性的性行为。结果双方最后半推半就发生了关系。发生完了之后严格意义上男方父亲就是违背了女方的意愿,所以女方就去报了强奸。

结果警方最后把女方给抓了。原因很简单,这女孩子是个惯犯。他们这群人从结婚谈彩礼,然后登记结婚一条龙服务。包括婚姻内怎么制造家暴取证,怎么设局给人做强奸,都非常专业。之前已经成功过几次,到手了40万。

警方这次实在没忍住,把女方和她的团队抓了。

那么你肯定要想,这种团队作案那么多次,怎么警方到第三次才抓呢?这种诈骗团伙,干嘛不第一次就抓人?第一次就抓了,不就没后面的事情了?

因为警方也不知道尺度。

新闻里也把女方团队这边的手法藏起来了。新闻是这么说的:

“据办案民警介绍:婚后,张某通过吵闹等方式达到快速离婚的目的。但张某发现,通过这种手段离婚都不可避免要退还少许礼金,便想让自己置于“受害者”的角度进行离婚。于是这一次主动与公公发生关系后,准备报假警,达到不退礼金的目的,没想到弄巧成拙。”

这话半真半假。农村里结婚10几万,怎么可能女方闹一闹男方就离婚钱不要了呢?女方的流程很简单,就是要彩礼正式领取结婚证,然后共同生活一两个月,接着想办法制造家暴,让男方动手打她。作为家暴受害者她离婚和团队分钱。

到了第三次作案的时候,这个男方对女孩子特别好,怎么弄都不动手。女方就做局找男方的爸爸发生关系,报强奸。没想到这次警方不忍了,直接把她给抓了。

话讲明白,就是女方如果不做这第三次案,她之前所有的手段,赚到的钱,都没人去追她的。因为压根就没想到农村婚姻这些年会出那么多的问题。

现在有的农民越来越聪明懂法,有的还停留在传统农耕时代的婚姻文化当中。这里面矛盾就很剧烈了。还有些案件结果特别惨烈,我也不愿意介绍。就是给大家讲个新闻报导过的案例,让大家知道里面的难点。

警方也很不容易,他们也不知道抓人的尺度在哪里。婚姻内由于财产争议引发的家暴和强奸问题,真的现在就是不知道怎么收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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