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做出判决:大学录取不再考虑种族因素

刚刚,几个小时前,美国最高法院做出了一项历史性裁定:

废除了北卡罗来纳大学和哈佛大学的平权行动计划,也就意味着终结了长达几十年来,美国大学招生过程中,系统性考虑种族因素的做法。

这一裁决,对主张一定程度上考虑种族因素,以确保“”多元化”学生群体的最具选择性的大学,来说是一个重大打击。

美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写道,将种族纳入大学考量“缺乏足够明确和可衡量的目标,来证明使用种族是必要的,不可避免地以负面方式使用种族,涉及种族刻板印象。”

罗伯茨留下了大学在个别学生申请中考虑种族讨论的可能性,他举了一个个人亲身遭遇种族歧视的例子作为例证。他补充说,学生“必须根据他或她作为个人的经历受到对待,而不是基于种族”。这意味着大学仍然可以在个别情况下考虑对种族的讨论,但必须将重点放在个人经历上,而非种族本身。杰克逊(Jackson)法官,作为首位黑人大法官则十分不满,在反对意见中写道,这一裁决对我们所有人来说都是“真正的悲剧”。这一决定受到了保守派人士的赞扬,他们认为宪法应该是“无视肤色”的,前总统川普称这一裁决为“美国的伟大日”。前第一夫人米歇尔·奥巴马表示:“它并不完美,但毫无疑问,它帮助那些在我们历史上常常被剥夺机会展示他们进步速度的人,提供了新的上升通道。”但这一决定遭到了自由派人士的谴责,他们认为平权行动是弥补历史上的种族歧视的重要工具。最高法院实际上推翻了2003年的格鲁特尔诉博林格案的判决,当时法院表示,考虑种族因素可以作为招生过程的一个因素,因为大学在维持多元化校园方面具有充分的利益。平权行动旨在弥补历史上的歧视,多年来一直备受争议,受到教育机构和美国企业的大力支持,认为它对促进多样性至关重要,但受到保守派的谴责,认为平等意味着所有种族受到同等对待,与种族平等背道而驰。

对于以种族为基础的平权运动政策,亚裔美国人一直是呼声最高的反对者。

学生申请美国高校时需要提供SAT成绩,哈佛大学的校报《哈佛深红》在2013年通过调查发现,被录取的学生中,亚裔学生的成绩是最高的。在满分2400分的考试中,东亚和印度裔学生平均分高达2299分,远高于非洲裔的2107分和土著人的2142分,也高于所有学生的平均分2237。

美国最高法院的这次判决,受影响最大的是那些拥有极具竞争力的招生计划的少数学校。他们预测,对此裁决将导致少数族裔学生的入学人数大幅下降,并要求招生官员尝试新的与种族无关的计划,以抵消这种影响。而绝大多数大学几乎接受所有申请者,受到的影响不会那么大。在考虑种族因素的招生政策的众多学府中,包括耶鲁大学、布朗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芝加哥大学和达特茅斯学院等。

这一裁决还可能会对高等教育以外的领域产生深远影响,包括K-12学校,并给大学增加了压力,要提出可行的与种族无关计划,以促进种族多样性。这一决定还可能引发对雇主所使用的种族多样性计划的未来挑战,因为类似的论点也可适用于《民权法案》第七条下禁止就业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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