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限制一种出行工具来解决交通问题,只能看到短期效果,长期来看是无效的

【本文来自《全城300多万辆已超出承载能力,如何评价广州拟分路段分时段限行电动自行车?》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这个还是持反对态度的。

第一,对比公共交通先说使用人的感受。短途(5公里)使用电动自行车比较公共交通,由于电动自行车可以点对点,使用的时间会比公共交通时间节省10-20分钟。长途(电动自行车1小时)使用,电动自行车可能会和公共交通时间相同,但是使用感受又是不一样的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我个人相对喜欢电动自行车,渴了随时买水,而且一直有座。

第二,公共交通在短时承载率无法提高,这个在早高峰比较显著,当运力达到顶峰,很难再提升了。某些人流多的站点,一趟车甚至上不去,我曾早高峰坐地铁,等了4辆愣没上去,每辆都是有上无下。

结论,通过限制一种出行工具来解决交通问题,只能看到短期效果,长期来看是无效的,好比限行、摇号等。实际上,交通问题是规划问题,只有解决了规划问题,才能解决交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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