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你一个不一样的“双减”政策

“双减”政策已经有两年了,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大家对“双减”政策的认识还是有差别的,好像“双减”政策被贴上了降低教学质量和“消灭”教培的标签,然而,真正的“双减”政策不是这样的。

“双减”政策的名称是《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找一下全文。

《意见》第一条指导思想里有一句“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意见》第二条工作原则里有一句“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意见》第三条工作目标里第一句“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如果你觉得这三句话太空了,请继续往下看。

 《意见》第二部分四到八条是针对作业负担怎么减,怎么做,很明确,从这部分意见可以看出减作业的重点是合理的布置作业,比如:加强学科组、年级组作业统筹,合理调控作业结构,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

《意见》第三部分第九到十二条给出的是加,加了课后服务。(注意!双减并不只有减。)这方面对学校是给出明确要求的,比如: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学校要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拓展课后服务渠道,可聘请退休教师、社会专业人员、志愿者,可组织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发挥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的作用。

《意见》第五部分到第七部分对教委和学校提出了要求,从教育的公平性到教学质量的提升到政府提供的保障到考评机制都给出了明确的指导。比如:提升中考命题质量,防止偏题、怪题;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学生参加课后服务、校外培训及培训费用支出减少作为重要评价内容;统筹核定编制,配足配齐教师,制定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明确相关标准,确保经费筹措到位,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服务站点建设等。这些都是很具体、明确的做法。

如果您觉得增加的部分是给教师们增加的负担,或是没有经费保障无法实现,请您再看下去。

《意见》第六部分第20条,保障学校课后服务条件。各地要根据学生规模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筹核定编制,配足配齐教师。省级政府要制定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明确相关标准,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综上,可以看出,双减政策的“减”被宣传的太多了,实际上《意见》的目标是保障、提升教学质量,增加、提升课后服务水平。

对比一下,看看您的孩子所在的学校做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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