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吞并乌克兰的四个地区,符合国际法吗?

  • 中国与南太平洋诸岛国是取得发展共识的,经济协同发展与设想的框架。北约是以侵略扩张为宗旨的武装国家集团,作者都不能准确区分也来评头论足,也够无语的,这是最简单认知。
    ”俄罗斯特别军事行动“ 符合英美海洋法系的基石“先例法”,即所谓“遵循先例”原则;在北约轰炸南联盟、利比亚、叙利亚等;及美国侵略伊拉克、阿富汗、格林纳达、巴拿马等军事行动,做出国际法律下的犯罪判定前,”俄罗斯特别军事行动 “是合理的。
    乌东并入俄罗斯领土,遵循了《联合国宪章》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发展国家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之友好关系”,并将其作为联合国的宗旨之一。 人民投票表决,自主决定未来发展及政治地位,也符合美国人倡导的“人权大于主权(希拉里语)”。

回复1

  • 张岳琢 不同的视角,观察世界。
    谢谢评论。

    先例法的前提是要合法,联合国对美国和西方发动的战争行为并没授权,同时国际法庭对美国入侵阿富汗等判定为战争罪。所以,用先例法去推论,更能说明两者都是“不合理的”非法战争行为,你说是吧?

    另外,按你的“乌东并入俄罗斯领土”依据,你认同“人民投票表决”,那么哪个国家有隐忧?

    而且国际法对民族自决权有确切说法: 1970年《国际法原则宣言》、1960年的《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和1970年的《国际法原则宣言》中的多项条款都说,民族自决权不能作为分裂国家的法律依据,国际法“不承认分离权”。乌东公民公投,就直接分裂国家,根本不合国际法。

    我的意思是想说,大家都在高兴乌东并入俄罗斯,但不要忽略会有隐忧(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

    所以最好的智慧就是前面网友所说,“我们也应该和稀泥,闭一只眼再闭一只眼。”
返回文章

站务

最近更新的专栏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