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法系和大陆法系,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你选择哪一个?

  • 这种认识是对海洋法系和大陆法系的狭隘的形而上学的理解。海洋法系又称英美法系重视判例,大陆法系重视成文法,和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没有必然联系。
    日本是大陆法系,但此次疫情期间,主要发达国家中,日本是唯一一个没有实行有强制力的封城措施的国家。因为没有法律依据。而奉行英美法系的英国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反而实行了具有强制力的严格的封城措施。

回复2

  • 就说看文章越看越别扭呢!
    大陆法和海洋法是啥都说不清,还重个体和重集体,重过程和重结果,生拉硬扯然后从法系比较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这思维得多混乱!
  • 您这个是正解。
    另外补充一句。所谓海洋(大陆)法系,其历史渊源在于欧洲中世纪的宗教教法的影响程度。
    当时以法国、德意志诸公国、奥地利诸公国为代表的大陆国家,因其受天主教统治最深,教法最完善,资产阶级革命时,保留的教法法条也最多,形成了后世所谓的大陆法系。
    以英国为首的海洋国家,以及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海洋国家,则受天主教统治较弱——英国早在16就脱离了罗马教廷管辖,自立国教——英国圣公会,设立枢机主教。
    换句话说,咱们国内的三自爱国教会,从某种高程度上说,是学英国人——罗马教廷别想插手本国宗教事务。
    那么没有罗马教廷的管辖,也就不存在罗马教法的约束,但是碰见纠纷该怎么判断谁对谁错?那就只能从盎撒民族习惯出发,由最简单的习惯法来判断是非对错。
    随着社会发展基本,老习惯解决不了新问题,那么习惯法就逐渐演变成案例法——以前咋判现在就咋判,如果这案子第一次见,本次判决就为以后判决此类纠纷的案例。
    这才是海洋法系的由来。
    单纯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分别捆绑在两个不同法系上,就如同一战前某些欧洲学者说“炎热的国家的人民,就像老头子一样怯懦,寒冷国家的人民,则像青年一样勇敢”那样荒谬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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