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女医生遭网暴自杀事件”宣判

  • 你找一个一模一样的案例,可以和我从法理来讨论。另外你说那么多我基本看不完。就问下你。你简单回答。我们大众对判决刑期有质疑,能不能表达?我们对司法有信心,我们才敢质疑,在质疑中辩证进而学习。我怀疑你对公权力和司法没有信心,不敢和我就这件案子进行讨论。而且法理,即使法也是理。没有你说那么复杂。

回复4

  • 1、你认为,法院的判决,违反了罪罚一直原则,所谓找案例的义务,肯定在你,而不是在我!
    你主张,你不举证,我反对,我举证?
    我已经质疑了很多次,你看不到吗?

    2、你有表达的权利,没有任何人否认,我问的是你表达的效力。
    比如杨振宁和李政道对量子力学的认识和判断有分歧,文盲老太太对此的表达,你认为价值何在?

    3、不和我就这件案子进行讨论?
    我已经说了很多次,不做某事,不是只有“不敢”一个可能,也可能是不为,不屑。

    4、我的观点是,现代人的法律基本素养应该是:
    没有行贿受贿、贪赃枉法的证据,接受法院判决结果,或者说,至少承认法官的判决,没有超过自由裁判权的上限
    我表达不下10次,你却总是假装看不到!

    5、合议庭是7名法律工作者,中国有百万名法律相关从业人员,我不认为你的表达,具备讨论或者质疑的性质。
    你的表达,就是文盲老太太论量子力学的发展趋势。
  • 你说理,我确实不明白,要你找个法律法学的专业网站,看看专业人员的意见,这个表达,很没有道理、完全没有道理吗?
    你为什么完全拒绝本人的表达?

    本案,法院判决1年半,我相信1-2年应该都是比较合理的,如果是半年和2年半,估计就会有一些争议,如果3个月或者3年,争议可能就比较大,说不定合议庭都是4:3票决通过。
    但就是这样,比如3年,你就会赞同吗?
    我估计你还是不会。
    所以,你对抗的显然不是具体做出判决的合议庭,而是整个司法,整个中国法制!
    我没有兴趣陪你疯癫!
  • 感觉你就是纯粹胡搅蛮缠!

    比如,所谓的一个一模一样的案例,我多次质疑了,为什么这不是你的义务?
    比如,没有徇私枉法证据,相信和接受司法判决,事实上是欧美司法实践的标准,你却扯淡什么封建残余(充分说明你的无知,但也没有看到你的道歉),这个观点,你究竟反对什么?
    比如,所谓的能不能表达问题,表达权是你的权利啊,但没有人讨论你有没有权利表达,我说的是你们表达的效力问题,你的表达就是风雨声。
  • 1、你找一个一模一样但判决不一致的案例,再来所谓的质疑。
    我已经说了,所谓找案例,应该是你的义务。
    2、我多次说了,你有权表达,但社会也完全可以无视你的表达。
    你为什么总把“是不是”、“对不对”的问题,转化为有没有发表错误观点的权利?
    3、我没有义务去讨论勾股定理是否成立。
    你的怀疑可笑,我没有义务让你不怀疑!我还怀疑你们是试图损害我们对司法的信仰呢?
    没有贪赃枉法的证据,相信和接受司法判决结果,这就是我对我们社会、我们法制的信仰,我看你攻击了本人半天,似乎对本人的表达,一直视若未睹!!
    4、法理不复杂,但你确实完全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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