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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野生园内下车和跳楼本质上没什么不同,都是找死。
    理论就理论,别动不动就扣帽子。像我这样家没连个事业编的也没,也不认识一个身家过千万的,也觉得责任在伤害自己身上。
    理与法。法制治国也不能简单地高举程序正义的大旗。就像政治捐献,你说是不是行贿?
    园方最多是本着人道精神给与些补偿。
    签署了协议,口头也告之了,出事时第一时间救援了,你说还要怎样尽管理义务?难道要建一所三甲医院再准备一支24小时医疗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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