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一女律师在法院门前被撞死

  • 本人是律师,我觉得,如果我是被告,杀律师比杀原告更管用。
    原因在于,一旦原告将案件委托给律师,案件的进程就在律师的手里。其他朋友有提到,大量的证据都是孤本,只有律师有——其实不仅这样,更重要的是,只有律师了解如何组织这些证据,形成具有说服力的证据链。
    有的朋友说,杀了一个律师,还有千千万万个律师。其实这个说法也不对。因为,了解案件详情的律师就这么一位,很多与案件相关的东西都在律师的脑袋里,杀了她,很多线索和思路就断了。
    相反,杀了一个原告,才真的是还有千千万万个原告。因为诉讼是可以继承的,你杀了原告,原告的妻子会变成新的原告,你怎么办?继续杀?那么原告的儿子又会继承诉讼成为新的原告。证据和思路都在律师手里,原告就算换一个,也不会影响诉讼进程,实际上很多案件中原告都不出庭,律师全权负责。这意味着,原告是谁都可以,妻子继承丈夫的诉讼,没有任何困难,该胜诉还是胜诉。
    那么照这样下去,你必须把原告满门杀光才行。问题是,如果你把人家满门杀光,白痴也知道是你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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