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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一个阶级没什么好怕,关键是对这个阶级的定位和认知。
    在中国,不论是传统习惯和现实,不论是统治阶层还是群众,都不可能容忍多出一个食利阶层。
    加入一些东西,导致法律边界随意松动,最终越来越少的人相信法律,才是最可怕的。

回复1

  • 随风轻飞 死胖子
    不对。
    因为法律不是社会关系的全部。
    法律是底线,是基石,是准绳,但不是全部,是人和人,是不同阶级的约定。
    社会生活是复杂的不是法律一个就能厘清的,所以肯定需要别的制约。
    比如美国 law is law,but money talks. 国内更喜欢法理情,因为国内的人更喜欢人格上的平等,换句话说更喜欢是法律定义上的平等,这种平等应该跟金钱无关,如果做不到完全无关,那就要尽可能无关。
    还有,不要以为多个食利阶级没什么好怕的,你可以看下法律成本占到美国gdp的比重,然后你在看看你还能说得出多个食利阶级没什么好怕的吗?
    法律系,以律师为代表的食利阶级,他不管怎么定位,都是食利阶级,不管怎么认知律师都不能代表正义,所以多个食利阶级又有什么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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