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沉迷直播 致2儿童溺亡后逃跑

  • 自相矛盾,无论是哪种过失杀人(无论缘由是你所谓的疏忽大意还是过于自信),我就问你,凭什么车祸事故的疏忽大意、过于自信致人死亡就要重判?逃逸致人死亡,就要7年以上?本案中网红主动带两小孩买东西诱惑他们做直播工具,被你轻飘飘刻意无视成“当事人是领着小孩一起直播”,这比任何车祸事故的责任人都要恶吧。你所谓的“当事人认为事发小河水深浅,所以没有遇见到小孩有溺水的可能性,所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我是不是可以说,他过于自信自己对河水深浅荣枯的判断超过了水文站,是不是过于自信自己在危险地带能同时照看两个小孩,而不必面临哪怕是两个成人都可能面临先救老婆还是老妈这样的选择题?事发后,同样是人已死,且是两条人命,而且还逃逸,不找人施救弥补,放任结果,凭什么车祸逃逸死一个人就要重判7年以上。国内法律人喜欢拿专业复杂(仿佛就他这个文科专业最复杂最专业最需要学术训练)来规避质疑和公众讨论,还沾沾自喜这是顶住舆论压力坚持己见,肆无忌惮地颠覆民心民意的常识认知和衡量,屡屡搞出惊悚判决,否则这本身就不成为新闻,这才叫自以为是。

回复1

  • 拿到驾照的驾驶员都通过了交规的考试,都知道疲劳驾驶的危害。而又有多少人知道哪怕游泳池里儿童池的水深,也有小孩溺水的案例出现的。本案中当事人有施救情节,跟交通肇事逃逸没有施救情节是不一样,某些人有意忽视这一点,背后的目的又是什么呢?还有法律系教育部门从来没有规定是文科还是理科,实践中各个院校法律系招生也是文理兼招。奉劝某些人对专业的领域要抱有最基本的敬畏,隔行如隔山的道理不至于不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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