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必将再次领先

中国作为最早的农耕原生文明,其第三大特征,就是极端的早熟。不仅各种关键性的生产技术早于欧洲两千年到几百年不等(我在之前的微博中已经有过介绍),而且在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和人本主义的话语结构方面,也都处于遥遥领先的地位。

这种政治治理和意识形态的领先,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叙事结构没有什么关联。事实上,中国在治理体系上的领先,起源于一项军事技术的改进——弩的发明,春秋时期弩的出现,对军队的组成产生了重大影响。弩据说是由楚国的琴氏发明的。弩弓一般使用多层竹、木片胶制的复合弓,形似扁担,所以俗称“弩担”。它的前部有一横贯的容弓孔,以便固定弓,使弩弓不会左右移动,木臂正面有一个放置箭簇的沟形矢道,使发射的箭能直线前进。木臂的后部有一个匣,称为弩机;匣内前面有挂弦的钩,称为“牙”;牙的后面装有瞄准器,称为“望山”;牙的下面连接有扳机,称为“悬刀”。发射时,先将弓弦向后拉,挂在钩上,把弩箭放在矢道上,瞄准目标后,扣下悬刀,牙就缩下,牙钩住的弓弦就弹出,箭矢疾射而出。这种发射机制,与火枪相比,除了推动力不同以外,其它原理几乎完全一样。

和弓箭相比,弩有三大好处:第一,弩弦张开以后被挂在弩机的牙上,不需要人力维持,有助于射手瞄准,并且方便进行齐射;第二,张弩过程中不止可以使用双手,还可以用腿、腰等力量较强的部位发力,在相同情况下,射手可以使用比弓力量大得多的弩,而力量的加大本身就可以增加弩的射程和威力;第三,弩可进行三点一线(弩臂前端和弩臂后端的望山形成两点)的瞄准射击,大大提高了准确度;第四,弩手不用经过长时间的练习,普通平民也可以在短时间内掌握。。

战国中期的弩已很精致,韩国的强弩能射600步(战国时一步约合1.2米)。最近出土的汉代弩机,在望山上已有刻度,类似近代步枪上标尺,能提高射击的准确度。

弩的出现,给军制带来了重大变化。春秋之前的中国军队中,主力军种是由贵族成员即“王族”驾驶的四乘战车,一般平民则是步行的徙兵,弩的出现,使车兵的优势荡然无存,战争形式也由战车为主转变为以步兵为主。在春秋末期出现了单独建制的步兵。到了战国时期更是以步兵为军队主体。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都成为载入国家户籍的“编民”,成为征兵的对象,如《盐铁论·未通》所说:古者,“二十冠而成人,与戎事”。军队规模也迅速扩大。据《战国策》和《史记》等若干文献中,燕、赵、韩 、魏、齐之军都是“数十万”计,秦、楚两国则是“带甲百万”“奋击百万”。

在广泛的征兵制的基础上,战国时期出现了一批长期服役的常备军,如秦国的“锐士”、魏国的“武卒”、齐国的“技击”等。这些常备军经过考选和专门的训练,成为技艺较高的职业军人。作为战场上出生入死的回报,这些职业军人被免除田税徭役。但在这时,出现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即贵族不再提供军事服务,但却靠着血缘承袭享有各种特权,出现了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的极度失衡。这个时候,变法就成为富国强兵的必由之路。

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韩国的申不害变法、秦国的商鞅变法、燕国的乐毅变法……都是拿贵族世卿世禄的特权开刀,但除了商鞅变法以外,其它的变法都受到贵族阶层的顽强抵抗半途而废。

商鞅变法的本质就是打破世卿世禄,奖励耕战,根据功劳的大小而不是血缘亲疏进行封赏。打破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习俗,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新法在秦国施行后,太子嬴驷不小心触犯了新法,由于刑罚不能加于王位的继承人,于是太子的老师嬴虔被处以劓刑(割去鼻子),公孙贾被处以墨刑(脸上刺墨)。 并随着秦国的统一进程,商鞅对土地制度进行了改革,对阡陌和封疆进行了更改,国家认可自耕农和地主的土地,承认他们对土地的所有权,并且通过法律确定土地能够买卖。在全国实行郡县制度,并且设立县令和县丞,都通过君主直接任免。秦统一以后,郡县制得以推广,并且一直延续至今。国家由有能力的人来治理,打破世卿世禄的血统沿袭。

欧洲是在火器出现之后,贵族的重甲骑兵被步枪武装的步兵所替代,但贵族依然享有免税和统治的特权。权利与义务发生了失衡。直到1789年法国大革命,才打破世卿世禄的贵族特权,并于1804年制定《民法典》,破除蛮族习惯法和宗教法的陋习,开创了欧洲“依法治国”的先河,相比中国,晚了整整两千年的时间。

与此同时,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完成了意识形态从神本主义到人本主义的转变,“子不语怪力乱神”,比西方在17~18世纪才进行的启蒙运动早了两千多年的历史。中国从隋唐开始的科举制度,更是开社会精英参与国家治理的先河。中国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伦理理念,比西方人个体本位,罔顾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单向诉求,不知要高明多

中华文明在农耕时代,一直处在领先的位置,未来在后工业时代,也将再一次领先。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