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碎尸案新思考

  说起南京碎尸案可谓是大名鼎鼎。在推理迷口中是津津乐道。大众舆论中也热度颇高。隔三差五,就会有文章和视频分析讨论。盖因其案情惊悚,社会影响巨大,最重要的是至今未破。可以说是当前中国最有名的悬案。

  之所以又提起它,是因为央视新剧《他是谁》中原型案有此案。观剧这时不由心生感慨。这个案子还没破呀……感慨之余又有了一些新思考,整理出了一些新观点,不吐不快。与同好分享。   

  事先说明一下,我虽然是名律师,说起来属于法律界人士。但是对于刑侦纯属门外汉,充其量就一推理爱好者。出于兴趣喜欢对案件发表看法。参照“民科”我给我们这些同好起名“民柯”。柯南的柯, 柯南道尔的柯。我们“民柯”解读案件的特点就是娱乐性有余,严谨性不足,通俗讲就是图一乐儿,不怎么靠谱。   

  有多不靠谱呢?举一个例子。2013年杭州发生一起杀人案,现场发现一个女尸,女尸装于纸箱中,同时死者身边还留下了三张扑克牌,分别是黑桃5、方块J、黑桃k。消息传出后,一时网上“民柯”热情高涨纷纷给出自己的分析。黑桃5代表什么,方块J代表什么,黑桃K又代表什么;为什么是三张牌,而不是五张七张;这三张牌想表达什么情绪;故意留下这三张牌是不是挑衅警方和大众。林林总总各种观点,宛如一部部侦探小说,情节曲折,引人入胜。一个多月后,警方抓获了凶手,是被害者的同居男友。两人因琐事争吵,凶手顺手拿起床头柜抽屉将被害人砸死后抛尸。问及扑克牌的含义,犯罪嫌疑人表示,扑克牌可能是从抽屉中掉出来正好落在死者身边,他处理尸体时并未注意这些细节,也没有什么特殊含义。至此,真相大白,而“民柯”们以前的种种推论也成为了笑谈。      

  所以,先打好预防针,我今天的分析也是“民柯”的不靠谱分析之一,可能与真相相差万里,读者们不必过于较真。    

  好了,叠好甲,正式开始分析。既然说新思考,就要与原来的分析有所区别。对此案的分析,一直以来网上可以说观点纷呈,数量众多。其中以网友黑弥撒的分析最为出名。他认为凶手以打口碟为诱饵,吸引被害人,与受害人接近,相识,然后杀人碎尸,以此满足自己的变态心理。其分析非常引人入胜,关键是对凶手的心理和作案过程描写过于细致,宛如亲历,所以被很多网友怀疑为凶手。据说还惊动了警方。由于黑弥撒的推论过于有名,他的观点影响了很多人,也成为了主流的观点,甚至在电视剧中也借鉴了他关于打口碟的设定。但实际上我们稍加分析即可发现黑弥撒的推理存在着一个明显漏洞,即打口碟与凶手之间的联系完全来自主观臆测。实际情况凶手与打口碟很可能没有任何联系。这也导致他对其后案性发展的推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失去了意义。对比杭州扑克牌案,打口碟就像该案中的扑克牌一样,属于新奇但无用的线索,过分执着于此,只能使追凶之路走入死胡同。   

  所以我的推理,就要建立一个更坚固的“起点”。说到案件中最“坚固”的部分,那必然是犯罪事实了。我们就从客观犯罪事实出发。逐步缩小嫌疑人范围。放弃对犯罪动机的主观推测。首先现在已知凶手将受害人碎尸为两千块,且切片较为整齐。由此可推断凶手有相应分尸技术,也就是通常说的凶手有医生或屠夫背景。这一结论应该较为确凿。因为很明显,将尸体碎为两千块,没有相关技术训练和实践,只凭心狠手辣是不可能做到的。同时要指出,这里讲是有医生或屠夫背景,不是专指当时是这两种职业的人,还应该包括以前做过这两种职业或受过相关训练的人,如医学院的学生(高年级)和老师,甚至于生物学相关专业有解剖经验的学生和老师。   

  此外因为尸块较多,碎尸的时间会很长,而凶手做案过程并未引起别人注意。还可以推出凶手有独立的做案空间。又知尸块经过了烹煮,且有在棕绷床上晾制痕迹,可以推断凶手犯罪地点就是带有独立厨房的居民住宅,也就是凶手的住处。进一步可以推出凶手是独居的。(这里排除了多人行凶的可能性,因为很难想像,临时起意作案时多人同时具有如此高的心理承受能力。如果是预谋作案,如此凶残的手段,必然是巨奸大恶,只做案一次的可能也不大。)   

  而且从凶手杀人碎尸未引起注意,可以推断,被害人与凶手是认识的,而且是她主动上门找凶手。犯罪第一现场就在凶手的住处。因为如果是当街杀人或绑架到住处杀人碎尸,必然会有大量的目击证人。不可能毫无线索。    

  另外由于凶手是多次抛尸,根据抛尸地点分布,根据犯罪心理学,可以大致框定出凶手的住处范围。   

  这就是我们通过犯罪事实能推理出的一些嫌疑人特征。虽然不是很多,但已经极大缩小了嫌疑人的范围。真正完全符合这些特征的人不会很多。正常情况下只要集中警力在嫌疑人住处范围内根据已知特征,进行逐户排查,按图索骥就可以找到凶手了。事实上警方也确实进行了逐户排查,甚至进行了全市范围的大排查。但结果却一无所获。没有找到凶手,排查失败了!失败原因何在?唯一的解释是对凶手画像的某些特征与实际产生了偏差。我们只要找到这个偏差点就有拨云见日的可能,关键是这个偏差点它可能是什么呢?  

  我们先从以往的案件中找找灵感。甘肃白银案,高承勇之所以逃过排查,是由于警方对他的住地估计错误,他不是白银本地人,警方在白银进行排查,当然排查不到他。对比本案,由于有碎尸、抛尸的情节在,凶手不可能从外地杀人,再到南京抛尸。凶手就住在南京市内,这点应是无误,偏差不在这里。再看同是96年的白宝山案,案犯也逃过了排查,原因是白的脚较小,尺码与身高不成比例,警方对他的画像是身高172厘米,而白实际身高178厘米。只因差了这6厘米,虽然白本身有很多其他疑点,还是被漏过了。对比本案,警方根本连凶手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压根就没提凶手身高的事。偏差也不在这里……

  且慢,既然凶手是男是女都不知道,那说明凶手有是女性的可能呀!可我记得以前的排查范围集中在男性呀。这难道就是我们苦苦找寻的关键偏差点吗! 不得不说,凶手是女性而被忽视的可能性很大。考虑到本案几十年聚焦于男性凶手无果,那罪犯是女性的可能性就更大了。其实我们打破凶手为男性的思维定式,现在回头追溯案情,就会发现,实际上此案凶手是女性的可能性还真大于男性。可以从以下几点看出:首先,尸块切割整齐,内脏和衣服也叠得整整齐齐。刨除凶手心理变态因素之外,未尝不是体现凶手工作严谨、细致认真和带有强迫症的性格特点。这种性格不是女性身上体现更多一些吗?其次,尸块数量巨大,凶手多次抛尸,其实抛尸地点每多一次,凶手所冒的风险就大一分。凶手之所以甘冒风险,最大可能是凶手力气较小,不能搬动较重的尸块。这不也更符合女性特征吗?再次,被害人与凶手相识,可能不只一次去凶手住处,而没有引起特别注意。显然相较男性如果凶手与受害人同为女性更不引人注意。   

  据此,我对凶手的简单画像如下:女,案发时年龄二十五至至三十五。独居,居处有独立的厨房,是大学医学或生物学教师,与受害人熟识。性格认真严谨细致,有强迫症倾向。体格不强壮偏瘦弱。   

  以上。就是我对南京碎尸案的新思考。欢迎各位同好批评指正,共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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