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某些罪恶少年,他们今后的人生很难给掰正了,最好的处理是对他们一视同仁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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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玛纳斯
  • 这个真是无法理解了,未成年人违法毫无成本,法律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

像某些罪恶少年,他们今后的人生很难给掰正了,长大后还会对社会产生祸害,从对社会整体利益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对他们处以与大人同样的法律处罚(包括死刑),然而在现行法律下是不允许的,因为小清新的理念认为,孩子还小,他们以后的人生路还很长,要给他们机会。这种观点只从微观个体来看,我们看问题,难道不是应该以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为第一考量么?大人作恶,可以予以法律处罚(包括死刑),社会进行清洁;而小孩做恶,以要给其今后机会为由,免其刑罚,阻止社会的清洁,我不觉得这个逻辑能说得通。从社会全局的角度看,最好的做法是不管大人小孩,同样的恶行有同样的刑罚,这才能有好的法治。这样做,一是给同龄小孩以教育,产生震慑,促其走正道;二是给父母以教育,俗话说,子不教父之过,孩子做了恶事,父母的家教肯定是出了大问题的,这也会促使父母进行反思,以后再生孩子的话,如何教育使其走正道。

另外说到年龄,老年人做恶事也是一个问题,现在法律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试想,都这么一大把年纪了,还做恶事,说明他这辈子没活明白,活得失败,法律对其宽大的道理在哪里?中国社会的尊老敬老传统是在文化道德领域,多往前走一步,进入法律领域就成荒谬了。事情往往是这样,真理多往前走一步,就成了谬误。

我希望以后能修法,中国的法律理念要改变,法律的尺子对所有年龄的人都是一样的,不因其小或老而弱法,这样才能达到真正的法治社会。

最后说一句: 大仁不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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