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已经失去存在的社会背景,逐渐消亡恐怕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彩礼,是一种民俗。

       民俗,是流行于某一民族,某一地域,或某一群体中的民间文化。

       一种民俗,从萌发到形成和流行,要经历一定的历史时期,在这个历史时期,一定会有适合这种民俗萌发,形成和流行的社会土壤。换句话说,任何一种民俗都有与之适配的社会背景,如果这种社会背景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这种民俗也就有可能因严重不适配而渐趋消亡,甚至引起社会矛盾或冲突,

       在彩礼形成和流行的历史时期,有关婚姻的成文法或约定俗成的不成文法,虽各朝各代有所不同,但大概如下:

       1、女子没有人身自主权。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女子出嫁后,一切行动都要听从夫家安排。

       2、女子没有家庭财产权。女子出嫁后,所创造的一切劳动价值均为夫家所有。包括所生育子女人身权也归夫家所有。

       3、离婚权归男人所有,虽各朝代规定有不同,但社会上高度歧视女子离婚,因此事实上女子也就失去了离婚权,起码是不能完整享有离婚权。

       4、女子出嫁后,孝敬公婆是应尽的责任。但男人并不必须孝敬岳父母。

5、女子如果被丈夫休弃,除了可以带走从娘家带来的嫁妆,一般很难获得其他财产。

       由上述可知,旧时彩礼之得以流行,是与一切以男权为依归的社会背景相适配的,在事实上具有以钱财赎买女子人身自由和权利的作用。

       现在的社会,因彩礼而引起的矛盾日见增多,甚至发生冲突,是因为男女平等不仅为法律所规定,且已成为普遍的社会共识而深入人心,旧时彩礼流行的社会背景与现在的社会现实已经天差地别,甚至南辕北辙,彩礼这种民俗也就失去了继续流行的社会条件,逐渐消亡恐怕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