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罗翔的说法,如果罪犯子女可以考公,那么功臣烈士子女考公优先录取也应该取消

不是要公平吗?罪不及子女,那么功也应不及子女,子女是独立的个体,不应被株连,那么凭什么享受父母的功劳?

别的不多说了,把罗翔的观点反过来看就知道多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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