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十六章(2) 殁身不殆
道德经第十六章
致虚极,守静笃(dǔ)。
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归根曰静,静曰复命。
复命曰常,知常曰明。
不知常,妄作凶。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殁(mò)身不殆(dài)
“致虚极,守静笃”这非常关键的第一句话就把很多人挡在了门外。在老子的那个时代,由于人类社会语言没有发展出“自我”这一个词,而到了我们现在的社会,和那个时候的语言表达有了很大差别。
换成现在的语言,以我自己的语言来说,跳出自我约束的框架。最早的时候,我们谈了人的自我意识,无我意识,以及社会,团体自我意识等等。这里就不多谈这些了。
这句话的实质意义就是,跳出自我约束的框架,也就是连无我意识都要跳出来。这是一个什么的角度?一个整体角度!
在这样一个角度下去看包含自己在内的这个世界:
万物并作,吾以观复。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归根曰静,静曰复命。
复命曰常,知常曰明。
生长与收藏这样的自然规律是持之以恒---常理。
不知道这样的道理,以自己的自我主观臆断去做事,就会碰到很大的凶险。目前看常理就是自然道德。目前这一部分内容我们还没展开。知道这个自然地规律,这个常识,才会容下那些细小的非常变化,才会有公正客观的行事处事能力。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殁(mò)身不殆(dài)。
一生都不会有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