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广州有尝试过弄婴儿屋,后来失败了,因为发现很多人把残疾的孩子遗弃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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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极夜太阳风
  • 说一个真事,我认识个妇产科的主任,她曾经遇到一个高中女生,父母陪同做引产,孩子已经月份很大了。他们建议让孩子活下来,不行送福利院。但是高中女生的父母坚持让孩子死。这个主任每每回想起来都痛心不已。后来她就不上手术台了。既然国家现在少子化严重,可不可以给这样的孩子一条活路,由社会抚养呢?这样和杀人有什么区别呢?

之前广州有过尝试弄婴儿屋。

也就是说任何一个人可以把自己不想要的孩子放到街头有供暖设施,并定期有人检查的一个小房子里。

后来失败了,因为发现很多人把残疾的孩子扔到了这里。

自从取消了结婚前的强制婚检,畸形婴儿的比例比以前增加了不少,绝对数量大大增加。

所以强制性婚前体检,并且把怀孕后的定期检查的费用减下来,才是目前应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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