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法制是什么样的,真的践行了“疑罪从无”吗

【本文来自《四川西昌:涉诈人员逾期不回国,其亲属参军升学等将受严重影响》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实在想不出好名字了
  •  反对连坐,更反对这种以行政命令代替法制的行为。即使要做出相关的制裁手段,这项权力也应该是法院的,而不是政府的某个专项机关。专项机关如果认为确实需要这种制裁措施,必须向法院提出申请,而且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其亲属确实是诈骗所得的收益者,且不能涉及未成年亲属。如果证据确凿,由法院发布相关的制裁令,更符合法制精神,而如果你的证据不够有力,法院应该拒绝申请。

什么叫法制?

美国的法制大概是你心中的理想,可是你是否知道,从1950年到70年代,美国政府的雇员(当时主要是白人),包括军队人员,不允许与中国大陆人结婚,一旦发生则必须辞职退役。美国政府和军队每年都要进行“背景审查”(background check),你如果喜欢看美剧,就应该知道这个词,这就是美国政府和军队中定期进行的“政审”。

你或你的亲属中如果被发现有和中国大陆人结婚的,那你就不能申请公务员,不能参军,这个明文规定直到中美建交之后才取消。这可没有疑罪从无的法制精神。

即使如此,有的政府部门和军队直到2000年代,如果你的亲属中有和中国大陆移民结婚的,那么你还是不能参与机密项目。这种规定直到2000-2010年代才慢慢取消了。

你对法制精神实在是太不了解了,只知道一个疑罪从无,而且将其无限扩大。

要知道,疑罪从无仅仅适用于刑事罪名,其他事务包括民事纠纷都不能使用疑罪从无的原则。即使在刑事法庭,疑罪从无也不是100%适用的,有的罪名需要12名陪审员一致同意,有的罪名则只需要多数同意就可以了,这说明对有些陪审员来说,有些事情还是有疑问,但是只要10位以上陪审员同意,就可以定罪。

还有,在美国的民事法庭,当陪审员们“觉得有很大可能”你有责任的时候,你就是有罪的,需要承担责任,这时候疑罪从无的原则是行不通的。而且在一般民事和社会层面,行政法规和各种条文照样限制你,和中国没什么差别。

当年特朗普当总统时候,他的提案在国会通不过,意思是法律层面没有被批准,他就不断用行政命令来取代法律,干自己想干的事。其实在小布什和奥巴马时期就这样做了,只是特朗普做得更加肆无忌惮,这你不知道吧?在州政府层面也是一样,疑罪从无的原则从来都不是绝对的,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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