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婚”之风何时休?
2022年4月6日,甘肃省临夏县人民法院发布(2022)甘2921民初118号《马某某、铁某某等婚约财产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判决书里写道:
本院认为,本案原告马某某与被告铁某某按照习俗举办婚礼之时,原告已成年,被告铁某某年仅14周岁,至本案诉讼之时尚未成年,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男女双方结婚的法定年龄,而原、被告均称举办婚礼为地方习俗,该习俗应为坚决禁止的“恶俗”而非习俗,被告铁某某应当是接受教育的学生,而非是他人的“新娘”,被告铁某1作为被告铁某某的法定监护人,却将未成年的女儿嫁与他人为“妻”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原告马某某作为成年人,理应知晓我国法律对结婚年龄的强制性规定,却欣然将未成年女性迎娶为“妻子”的行为亦应当受到谴责。
原、被告在共同生活期间,基于同居生活的前提,原告未能尽到照料义务及被告铁某某心智不成熟,致使二人在发生矛盾后未能理性解决纠纷,导致被告铁某某左前臂严重烫伤后果,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2020年甘肃也有“童婚”的判决:
原告牟某新及父亲牟某赛与被告牟某某力商量让当时未成年、更未达到婚龄的在校学生牟某花与作为成年人的原告订立婚约,侵犯了牟某花受教育权和婚姻自主权,故原告牟某新及父亲牟某赛、被告牟某某力均有过错。
早在2018年1月1日就有类似的事情发生。
在苏州打工的周某公开发微博,声称已经报警,要找“私奔”的老婆。周某公开的他老婆的身份证照片显示这个女孩是2005年出生,当时才13岁。
站在周某的立场上,他很委屈,花了很多彩礼才娶进门的媳妇跟别人跑了。他在微博里愤怒地呐喊:“跟别人私奔了背叛了我们的婚姻背叛了自己的信仰”。而根据他的描述,那个女生的想法是:不喜欢周某,但父母收了周某的彩礼钱,强迫她嫁给周某,她于是就跟她爱的人私奔了。
大部分围观群众的看法则是:某些人简直无法无天,十二岁就可以结婚还能“睡了”,似乎还涉嫌人口买卖,居然还敢发微博号召其他教徒帮忙找人,甚至还敢报警。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
十二岁结婚在西北并不鲜见,常倩教授在《甘肃城居穆斯林妇女民族特征强化探由——以兰州为例》中就举了一个上初中二年级的东乡族女学生的例子,她准备辍学,而且家人准备给她订婚。“她认为她的母亲、姐姐、家族中所有的女性都佩戴头巾,所以即将结婚的她也必须佩戴头巾”,可以推测,初二就辍学结婚在她周围的女性里是较普遍的。
刘宏宇、马晴在《农村经济发展与某族女性早婚现象悖论分析--基于X村某族女性的调查研究》中分析了早婚的原因。
一是某族女性择偶受限。传统观念认为,本族女子若嫁给外族男子,从夫居处,婆家很难完全尊重本族习俗,女儿也很难固守本族习俗,坚守信仰,其后代也必然失掉信仰,融入他族。因此,只有大龄姑娘、或家庭环境差、或家教不严、或“教门不好”的女子才会与外族通婚。这造成未婚男女比例上的女多男少。
二是由于政府部门对某族婚姻的监管较少,婚姻登记管理机制不健全,现行法律对某族婚姻约束不够,因此结婚年龄很难受到法律限制。即使没有达到结婚年龄领取结婚证,只要在阿訇的见证下,念过了尼卡,婚姻就成立了。
三是父母因素。女儿早早有人上门提亲,在女方父母看来是值得骄傲的事,说明自己女儿比较出色,教门好。让儿女早早晚婚也是父母人生任务的完成,因为子女未成年,也就没有对自己婚姻的主动权和决定权。
四是早婚女性在结婚的时候正处于青少年时期,教育缺失导致大多数早婚女性缺乏独立意识,认为父母包办自己的婚姻天经地义。
在女校的调查中,女校学生向笔者陈述了她们关于回族女性性格特征的认识,“穆斯林女性,应该具备伊斯兰的道德品质,她们端庄得体,温文尔雅,对丈夫是顺从的,对父母公婆是孝顺的,对亲朋好友是贤惠的。老师在课堂教育和平常生活中常都是这样教育和要求我们的,我也认为温文尔雅、善良贤惠就是我们穆斯林女性应该具备的品质特征”(ML:女,回族,16岁,初中文化,2012年2月7日上午于女校)。
可见,女校教育通过专门的课堂教育来塑造回族女性的性格特征,并使之内化为学生的角色认同。当笔者进一步问及她们的女性角色认同时,她们大多倾向于将自己圈在家庭的私领域中。“结婚后,我更愿意留在家中相夫教子,因为这是我们穆斯林女性最好的归宿。”(LW:女,回族,15岁,初中文化,2012年2月6日上午于女校)“我不觉得穆斯林女性到外面工作是件好事,因为这可能使她们没时间照管家庭、教育孩子,而得不偿失。”(ML:女,回族,16岁,初中文化,2012年2月7日上午于女校)
根据马晓丹的《关于我国少数民族婚姻习惯法与《婚姻法》之间的冲突与平衡的调研——以伊斯兰民族习惯法祁连县为例》中提到:“宁夏依据当地的风俗习惯对婚姻法作了变通规定,将×族男女的结婚年龄规定为,男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女不得早于十八周岁。”
即使我国婚姻法已经放宽了两岁,也挡不住“童婚”年龄一再提前。
早婚引起的早育让大多数女性在19到21岁左右就生育了第一个孩子。20岁以前虽然身体各种重要器官逐步发育成熟,但骨骼要到23岁之后才能完全钙化,而妊娠分娩对生殖器官、骨盆腔、腰紙椎骨及盆底肌肉影响很大。早婚女性本身需要充足的营养继续促进骨骼和发育,如果怀孕,子宫内的胎儿会更需要母亲供给大量的营养物质,这不仅会影响母亲本身的发育,对胎儿的发育和健康也会产生直接影响。
早婚女性在结婚时心智尚未发展成熟, 对婚后角色的转变也没有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妻子”角色尚未适应,紧接着又要经历从“妻子”到“母亲”的角色转变,只能被逼迫着在短时间内让自己成长,因此角色距离的产生不可避免,角色失败的情况也是不断发生。由于缺乏处理夫妻关系、婆媳关系的能力,在生活中很容易引发夫妻冲突和家庭矛盾,进而加重早婚女性精神负担。最终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试问:“童婚”之风何时休?!
来源:九州卫士;作者:神奇的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