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加之罪的指控
俗话说:“赶的早,不如赶的巧”。
就在法国第二轮大选投票即将临近,马克龙和勒庞的争夺进入白热化阶段的时候,欧盟委员会下属独立调查机构——欧盟反欺诈局(OLAF)突然提出了一份报告,将一些陈芝麻烂谷子翻了出来,指控法国极右翼政党“国民联盟”总统候选人玛丽娜·勒庞涉嫌挪用欧盟资金。
该报告称,勒庞在2004年至2017年担任欧洲议会议员期间涉嫌挪用13.7万欧元(约合人民币94.6万元)的公共资金,而且勒庞所在政党挪用的资金总额则高达61.7万欧元,这些资金被用于政党活动而非欧盟事务。
咱不清楚欧盟的财务制度,按照常识,如果一些开支用途不符和欧盟规定,应该在审批环节就无法通过。即使侥幸蒙混过关,在报销环节也会露出马脚,难道当时没有发现任何问题,十几年之后,才幡然醒悟自己“被骗”?
虽然勒庞本人否认这些指控,但距离第二轮投票这么近,显然没有时间澄清事实真相。勒庞的律师伯塞鲁特则对OLAF的独立性提出质疑,称调查报告的发布时间与“法国大选第二轮投票日期如此接近”似乎过分“巧合”。
而且有意思的是,这种巧合还不是第一次出现,据法媒报道,2017年法国总统选举第二轮投票前,作为总统候选人的勒庞也曾因涉嫌不当使用欧洲议会资金而遭到调查。
其实,明眼人都知道,所谓“挪用资金”不过是“欲加之罪”,真正的原因在于,勒庞退出北约的主张,触犯了背后某些金主的利益。从这件事我们可以看出,西方的选举制度就是那么回事儿,只要你的主张不符合幕后操纵者的利益,有的是办法搞掉你。民众以为是自己做出了选择,而实际上是被操纵而不自知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