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晚会,问题在哪儿?
每年3.15晚会都是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大型活动,晚会一办,就听得各地纷纷行动,当夜查处。且不说这些地方的生产安全和质量监查部门该不该承担责任,但就媒体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就值得考虑。
值得一说,央视记者和报道团队深入一线,获得了大量的违法事实证据材料,发挥了媒体的监督作用,该点赞;央视举办“3.15晚会”,呼吁社会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也该点赞。
但简单想想,这些违法线索肯定不是晚会前刚刚取得的,有些需要数月、半年甚至数年去深入。就以“土坑酸菜”案为例,该案涉及到食品安全问题,央视记者取得线索、潜伏拍摄,结果是什么呢?拍到的素材等“3.15晚会”作为案例来讲,地方政府从电视上决定是否办案。节选一则:
15日晚,华容县委县政府立即组织对央视曝光企业采取查封措施,开展执法调查,同时对全县酱腌菜企业开展大排查大整顿。当晚21时,华容县领导带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出动执法人员,到达华容县插旗菜业和锦瑞食品有限公司,认真排查整治,责令停产整顿,封存全部产品,启动立案调查。
随后连夜召集县内30余家酱腌菜企业负责人召开整治大会,通报情况,要求所有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宣布从即日起,对全县酱腌菜行业开展地毯式排查,对查出的问题顶格处理,决不姑息;同时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促进行业自律,提升产品质量,确保酱腌菜行业安全、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从一名记者的角度来看,从发现线索到跟进摸排,发现一则大新闻,然后秘而不宣,等待晚会曝光。地方政府看电视而动,飞速打击违法企业,获得一片好评。众人庆幸,幸亏有“3.15晚会”曝光啊。
问题在哪儿?
如果说媒体的目的在于曝光违法线索,那么秘而不宣的行为就说不通。如果真是为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着想,就应该在获得素材的第一时间向当地行政机关举报。能早一天打掉“土坑酸菜”窝点,就少一点受害者,这才是最合理的逻辑。
但是媒体不这么想,树立和维护“3.15晚会”的品牌,某种程度上讲比新闻事实更重要:我可以攒一年的线索,明知企业对消费者权益多一年的损害,但我沉默不语,至少“3.15晚会”的金字招牌又擦亮了一遍。而这还不算那些因为时长关系或种种原因无法在晚会播出的案例。
媒体监督的目的,是获得一个“好新闻”更重要,还是切实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更重要?这可能涉及到职业道德的问题。有人会说,曝光本身也是打击违法行为。没错,曝光之后确实打击了违法行为,但是付出了时间代价。我想如果“3.15晚会”告诉观众:我们拍到了这些,并联合执法部门在何时及时取缔了它,避免了多少假冒伪劣流入市场,避免了多少人因而受害。我相信晚会的招牌也不会受损害。
“3.15晚会”不是春晚,不是国家机密,不需要如此严防死守,这是我的基本态度。现在的情势颇具喜感:每逢 3.15,地方政府、企业都守在电视前,生怕出现涉及自身的重大舆情。地方政府枕戈待旦,连夜奔袭;企业早早准备了公关稿,道歉声明。这样的“3.15晚会”突出了形式感,动不动来个舆论爆点,但也导致了运动式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现状。要我说,政府、企业、媒体,但凡日常有这样十分之一的主动性,还要晚会做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