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思被执行死刑,曾减刑出狱后再杀人
曾备受关注的郭文思案出结果了,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2年3月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郭文思执行死刑。
据媒体此前报道,2005年2月24日,郭文思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后经9次减刑,于2019年7月24日刑满释放。2020年3月14日15时许,郭文思在超市购物时,对提示其正确佩戴口罩的段某某实施侵害,致段某某受伤死亡。案发后,社会舆论强烈要求严惩郭文思故意伤害行为,并对其多次减刑和改造成效等问题提出强烈质疑。
郭文思杀害女友,却获得九次减刑,可以说令人震惊,他是表现有多好或者立了多少次大功,杀了人后坐14年牢就出来了?但实际上,郭文思的减刑皆来自于其家人的请托行贿。
经查,郭文思违规减刑问题主要发生在潮白监狱、清园监狱。郭文思父亲郭某某在儿子服刑期间,以直接或通过他人请托监狱系统、检察院、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并给予款物的方式,谋求关照郭文思服刑生活,帮助郭文思快速减刑。
根据我国减刑制度,罪犯减刑要经过监狱、检察院、法院三道关。按照《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监区或者直属分监区提请减刑,应当报送五类证明材料:
(一)《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
(二)监区长办公会议或者直属分监区、监区人民警察集体研究会议的记录;
(三)终审法院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
(四)罪犯计分考核明细表、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五)罪犯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经过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公示后,送检察院征求意见。监狱长办公会议决定提请减刑的,要制作《提请减刑建议书》,而后连同相关材料和检察院意见一并移交法院,由法院核准。
可见,减刑程序是很复杂的,而程序越复杂,想打通关节就越困难。结果郭文思还是一路畅通无阻,获得九次减刑,可见郭某某为了捞儿子也是煞费苦心。
奈何郭文思实在是冥顽不化,出狱后继续胡作非为,只因为老人段某某提醒自己戴好口罩就把老人打死,并打伤前来阻拦的两名超市员工。
据媒体介绍,郭文思打死老人的手法十分狠毒,他先是用右手猛推段某某左肩,并用右脚勾绊其脚部,致段某某仰面倒地不起,后又俯身上前扭转其颈部,最终段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郭文思案提醒我们,世间还存在不平等,哪怕被判无期徒刑也有办法早点出来。唯有在死亡面前众生平等,因此死刑是震慑犯罪分子的利器,一旦执行,纵有万贯家财、手眼通天,也无能为力。
杀人偿命,是对被害人最好的告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