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女生和男友发生关系,事后后悔,在同学“怂恿”下报警,导致男方被抓…双输

【本文来自《女子被前男友强奸后出谅解书,“将与其谈婚论嫁” 》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我们这里也有这种案例。大三女学生,和男友(工作男),在男友宿舍发生关系。该妇女事后有点后悔,和同寝室女同学说了,女同学怂恿该妇女去报警,告那个男的强奸。该妇女于是打电话录音诱导男友说出是强迫该女生发生关系,于是警察以这个音频为证据把男的抓起来。

我只能说这件事是双输。首先,强奸罪是重罪,是不能随便谅解或者撤案的。其次,这个妇女之后顶着一顶被人强奸的帽子出门,这以后也不是什么好事,她的同学至少都知道了该妇女被人强奸了。再次,该男友倒霉,碰上了这样的女生,以后一辈子也要顶着个强奸犯的帽子,以后的孩子的生活、就业及其他所有的事都受影响。

所以,我给所有男生的建议是:首先不要承认自己有强奸行为或者强迫行为,最好有图有真相。其次,不要和神经病女生交往。再次,需要把这一类的恶法取消,这样的恶法已经不适应现代的社会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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