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一个房地产征税建议

【本文来自《再不解决高房价问题,再不解决年轻人住房问题,深圳迟早会陷入危机的》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我替国家/深圳出个注意:

提一个这样的房地产征税方案建议,供参考和讨论:

房地产(财)税,关键词:全国税、财产税,累进制征收;无免征面积,无免征套数,全国统一人均免征额。

假定每人100万免税额(全国房产总价值远未到1400万亿),家庭内可合计,500万一档,年1-3%的累进税,

譬如:

三口之家,房产价值300万以内免征;

房产500万之内(均价3万左右大城市,主流3-4室舒适型大户型一套),每年纳税200万×1%=2万元;

房产800万之内(南京杭州等大城市,主流两套三室房的水平),每年按照500万×1%=5万征收,基本上就是一套自住,另一套租金抵房产税;

房产1300万之内(南京三套主流大户型房产,或者4套主流2-3室的房产)每年纳税500×1%+500×2%=15万,此时除了自住房,剩下的房子全部租出去未必能够覆盖全部税金;

房产是1300万以上,纳税更多,就不细算了!

—— 这才是实现共同富裕、科技立国的有效途径!当然,如果在这之前先开征移民税,或者尽快开征,则更好! 遗产税,或还可以等等,毕竟肉是烂在锅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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