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讨厌“和稀泥”,基层政府更讨厌“和稀泥”,因为这意味着没完没了的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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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讨厌“和稀泥”,基层政府更讨厌“和稀泥”,因为这意味着没完没了的信访。基层政府最喜欢的就是邻里有了矛盾直接上法院,但现实情况是他们根本不去法院啊!这里有个真实案例:
某女丧偶后带一子一女嫁某村男,后又生了一子二女。继父为大儿子花钱买了一个市属企业的招工指标,解决了工作问题,期间建了一栋平顶房,大儿子也出了力。继父去世后,留了遗嘱,大意为:大儿子解决了工作,农村建的房归小儿子所有。母亲一直在老宅居住,和小儿子一起生活。由于年久失修,多处漏水,小儿子想在原宅拆除重建,大儿子认为老宅自己有份,阻拦不准重建,小儿子认为母亲一直由自己赡养,大儿子要老宅的份子,那就承担对母亲的赡养义务,老娘也不养了。同父异母的兄弟就此产生了矛盾:1,建房纠纷;2,老人的赡养问题。
大儿子述求:老宅自己有份,小儿子重建不行(题外话就是要钱);
小儿子述求:老大解决了工作,老娘也一直自己照顾,老大要老宅的份,那老娘以后就由其赡养。
老太太述求:也不上法院,多次上访,经常跑政府,要求政府解决其无人赡养的问题。
老大的述求,按当地的风俗,吃了“国家粮”,和嫁出去的闺女不到娘家分财产一样,是村民默认的规矩,但从法律的层面讲,他还真有继承的权利。即使有遗嘱,他不追求产权,只说当时建房出了力,重建要经济补偿,你还真不能说他无理取闹。从小儿子方面讲,老宅你出了力要补偿,要我出钱,可以!那你就承担以后老娘的赡养问题,这也是合理合法的要求。好了,大儿子讲老宅没有份,老娘就不赡养;小儿子讲老娘以前一直自己赡养,老宅老大的份就是不愿出钱,老娘也不管了。
作为基层政府,怎么解决这个纠纷?
1,首选是让他们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中国的国情,上了法院,不管输赢,亲人就形同陌路,恩断义绝,所以除非不到万不得已,这种纠纷不会上法院起诉。
2,老人无人赡养的问题,在政策许可范围内了,如果老人真的孤寡老人,政府可以为其解决“五保户”等帮扶政策,但老人明显不符政策,她有子女,还是二子三女。
3,强制老人子女赡养?没有法院文书,基层政府根据哪条法律来强制执行?但老人就是不愿上法院,就天天信访,这是一个死循环。
4,你可以讲大儿子道德方面的缺失,但没有法院判决强制执行,而老太又不上法院的情况下,怎么让大儿子放弃既有想法?从小儿子方面讲,照顾了老娘那么多年,老宅重建还要另外出钱,心里也是心不甘情不愿,怎么让小儿子心甘情愿的出钱了结老大要钱的心愿?亦或是政府违反政策规定出钱给这个老太养老,解决这个建房纠纷?
好了,高光时刻到了,神通广大,无所不能的网友们,假如你们是这个镇的镇长、党委
书记,你们怎么解决这个纠纷?
(附注:像这样的纠纷,随便去一个地级市的信访局,有成千上万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