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韩(非)子所言的“法、术、势”?
首先,对韩(非)子所言的“法”,不管后世这“法”的内容如何变,但有两点是不变的,那就是“法”的公开与惩罚(“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所谓法,就是由官府明文公布,赏罚制度深入民心,对于谨慎守法的人给予奖赏,而对于触犯法令的人进行惩罚”——韩非子语)。但是,对“术”有些事情就有点让人闹不明白了,什么闹不明白?按韩(非)子的说法,“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所谓术,就是依据才能授予官职,按照名位责求实际功效,掌握生杀大权,考核群臣的能力”)。那从这韩(非)子的论述来看,这“术”看起来一方面根植于“法”,是“法”产生出来的结果(“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显然标准就是“法”)。可要真的仅仅是这么简单的话,那直接讲“法”不就得了!又何止于一定要一个“术”字。而且,从韩(非)子的另一些论述来分析,则这“法”和“术”又不像刚才所言的那样互为表里(“术”根植于“法”,是“法”产生出来的结果),反而有些相互排斥(“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故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法是编写成文,设置在官府里,进而公布到民众中去的。术是藏在君主胸中,用来对付各种各样事情而暗中驾驭群臣的。所以法越公开越好,术却不该表露出来”),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对此,我说,其实,在韩(非)子的《内储说上七术》中列举的“七术”就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回答了,我们这个问题:
“主之所用也七术……七术:一曰众端参观,二曰必罚明威,三曰信赏尽能,四曰一听责下,五曰疑诏诡使,六曰挟知而问,七曰倒言反事”(“君王用来控制臣子的方法有七种,称为七术……七术:一是从各个方面参验、观察;二是必须惩罚以显示君王的威严;三是对尽力效忠的一定兑现奖赏;四是逐一听取意见,督促他们行动;五是传出可疑的诏令,诡诈地驱使臣子;六是掌握了事实反而询问臣子;七是故意说反话,做逆理的事来刺探臣子。这七种方法是君王所使用的”)。
诸位可以看到,“七术”中的前“四术”(“一曰众端参观,二曰必罚明威,三曰信赏尽能,四曰一听责下”)中的“众端参观、必罚明威、信赏尽能”三点——其实,就是依靠“法”、使用“法”,产生出来的结果——表现得最清楚,“一听责下”虽显得有些模糊,但看起来也有“(将“众端参观、必罚明威、信赏尽能”于)收尾(“一听责下”上)”的意思,故多少还是与“法”有些联系的。而后“三术”(“五曰疑诏诡使,六曰挟知而问,七曰倒言反事”)则很明显就是韩(非)子所谓的“术不欲见”的“纯术”系列了。
其次,如若有人说,韩(非)子在思考“法、术、势”这三者的时候,是在“打电玩,通关”的话,那我是信的,为什么?因为,相较于“法”的好理解,“术”的“人过留名,雁过留声”,唯有“势”,是一个怎么琢磨也琢磨不透的一个存在,或者说得更明白些,韩(非)子写在《韩非子》这本书中写得关于“势”的解读,根本不足以解释“到底什么是‘势’”,我为什么这么?这从,韩(非)子在《难势》中的一句“夫势者,名一而变无数者也。势必于自然,则无为言于势矣。吾所为言势者,言人之所设也”(“所谓权势,名称只有一个,但含义却是变化无穷的。权势一定要出于自然,那就用不着讨论它了。我要谈的权势,是人为设立的”)就能看得出来(既然都“人之所设”了——那“名一而变无数”也并不奇怪,那怎么还“势必于自然”呢?有人会说,韩非子的意思是“势必于自然,则无为言于势矣”,但起码韩非子也觉得“势”有一部分来自于“自然”,那既然有一部分的“势”都来自于“自然”了,那“人之所设”又是怎么回事呢?)。自然,韩(非)子在《五蠹》中的一段长话,将这一点表现得更为清楚:
“且民者固服于势,寡能怀于义。仲尼,天下圣人也,修行明道以游海内,海内说其仁、美其义而为服役者七十人,盖贵仁者寡,能义者难也。故以天下之大,而为服役者七十人,而仁义者一人。鲁哀公,下主也,南面君国,境内之民莫敢不臣。民者固服于势,诚易以服人,故仲尼反为臣,而哀公顾为君。仲尼非怀其义,服其势也。故以义则仲尼不服于哀公,乘势则哀公臣仲尼。今学者之说人主也,不乘必胜之势,而务行仁义则可以王,是求人主之必及仲尼,而以世之凡民皆如列徒,此必不得之数也”\“况且人们一向就屈服于权势,很少能被仁义感化的。孔子是天下的圣人,他修养身心,宣扬儒道,周游列国,可是天下赞赏他的仁、颂扬他的义并肯为他效劳的人才七十来个。可见看重仁的人少,能行义的人实在难得。所以天下这么大,愿意为他效劳的只有七十人,而倡导仁义的只有孔子一个。鲁哀公是个不高明的君主,面南而坐,统治鲁国,国内的人没有敢于不服从的。民众总是屈服于权势,权势也确实容易使人服从;所以孔子反倒做了臣子,而鲁哀公却成了君主。孔子并不是服从于鲁哀公的仁义,而是屈服于他的权势。因此,要讲仁义,孔子就不会屈服于哀公;要讲权势,哀公却可以使孔子俯首称臣。现在的学者们游说君主,不是要君主依靠可以取胜的权势,而致力于宣扬施行仁义就可以统治天下;这就是要求君主一定能像孔子那样,要求天下民众都像孔子门徒。这在事实上是肯定办不到的”。
诸位可以看到,韩(非)子的这段话(以我们现在人的理解)杂糅了从“one man one vote”(“仲尼……为服役者七十人”)到君主制(“鲁哀公,下主也,南面君国,境内之民莫敢不臣”),在到……等多种说法。的确,是“夫势者,名一而变无数者也。势必于自然,则无为言于势矣。吾所为言势者,言人之所设也”(“所谓权势,名称只有一个,但含义却是变化无穷的。权势一定要出于自然,那就用不着讨论它了。我要谈的权势,是人为设立的”)了,但到底什么是“势”,韩(非)子其实还是没有说明白。不过,我后来在恩格斯的名著《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找到了一段话,才将韩(非)子在《难势》中的一句“夫势者,名一而变无数者也。势必于自然,则无为言于势矣。吾所为言势者,言人之所设也”(“所谓权势,名称只有一个,但含义却是变化无穷的。权势一定要出于自然,那就用不着讨论它了。我要谈的权势,是人为设立的”)彻底(真可以说是另类——不是“中体西用”——的“土洋结合”)弄明白了(恩格斯这段话如下):
“[……从前人们对于氏族制度的机关的那种自由的、自愿的尊敬,即使他们能够获得,也不能使他们满足了;他们作为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的代表,必须用特别的法律来取得尊敬,凭借这种法律,他们享有了特殊神圣和不可侵犯的地位。文明国家的一个最微不足道的警察,都拥有比氏族社会的全部机构加在一起还要大的‘权威’;但是文明时代最有势力的王公和最伟大的国家要人或统帅,也可能要羡慕最平凡的氏族酋长所享有的,不是用强迫手段获得的,无可争辩的尊敬。后者是站在社会之中,而前者却不得不企图成为一种处于社会之外和社会之上的东西。]”(《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172页)
换句话说,韩(非)子所言的“势”与“自然”的部分来自于“对于氏族制度的机关的那种自由的、自愿的尊敬”,而“名一而变无数者”的“势”的部分则来自于“用特别的法律来取得尊敬”。所以,虽然韩(非)子所言的“势”有些混乱,但考虑到韩(非)子当时的身份(“韩之诸公子”——史迁语),则这混乱也就好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