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05年颁布后并未更新,飞刀一直处于灰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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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红
我也是医疗系统的,上级医院的专家给下级医院会诊是要收费的,但是这个费用是物价局和医保局,卫健局三方介入定价。因为医保要定报销比例,还有要交税。 国家哪项政策规定公立医院医生的服务费用红包收? 这部分老百姓不能报医保? 还有医生的这部分收入不用纳税?
您什么地区医院的能不能具体说说?我是医疗圈外面的人。但是据我所知,《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05年颁布后并未更新。在该规定管理下,会诊费,也就是飞刀费,一直是难以开收据,更不能纳入医保。同时也确实一直是纳税的灰色区域。但是法律上一直认定这是医生的合法收入。
以上几条,是我所了解的情况,19年还是这样的情况。也一直是该制度的诟病点。
如果规定有更新,或者有地方性法规,请指教。